
作者|王爷
整理|叨叨
明星创业开公司不足为奇,但能够放下“偶像包袱”做微商的却并不多见。最近几天一则新闻登上了头条,那就是张庭夫妇做微商缴纳21亿元税。

上海达尔威贸易公司就是张庭夫妇的公司,根据该企业相关微博账号发布的信息显示,吴宗宪、林志玲、曹格等娱乐圈人士都是该公司合作伙伴,而陶虹(徐峥夫人)更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我记得在2015年到2016年期间,这个品牌确实很火,属于随着微商火起来的品牌。不过据官网介绍,TST品牌由张庭老公林瑞阳创立于1996年,而“活酵母”项目由林瑞阳启动,2014年TST进入电商市场和微商市场,目前旗下有活酵母、冰肌如玉水乳、庭色彩口红等系列产品。官网宣称,林瑞阳是“第一位把活酵母菌商品化的人”。
虽然微商的代理模式从2015年央视报道之后就进入了下滑期,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一模式没有消失,只不过进入了人们的忽略期。
根据网上信息查询,TST核心产品是“庭秘密”等产业链产品,所采用的销售模式是多层级代理体系。从报道出的情况看,我认为该产品的多层级销售代理模式,与法律上对传销的定义有诸多符合之处。
首先,提成返点层级的模式明显具备传销特征。
新代理每月有15%返点,销售累计到2500元时就会升级为金卡代理,返点比例相应提升到24%-32%。金卡销售可以组建自己的团队,当团队销售额超过25万元后,返点比例就到了32%,与此相关,金卡代理还有分级差额提成和自媒体奖金等。
超过两级的多层级销售模式一般会认定为传销性质。TST模式看似只有两级,但法律规制的是返点层级而非表面模式,TST的返利层级早已超过3级,是典型的返利传销模式。
其次,团队计酬模式符合传销性质。
直销活动中的团队计酬性质并非一定是传销,但是《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销售业绩作为上线报酬标准的属于传销性质。
TST模式采用的就是多层级上下线销售形式,上线不仅可以获得下线业务提成,而且下线业务量达到标准、上升成为独立团队与上线平级后,原上线依然可以各种名义对原下线提成,这就是最近几年新出现的所谓新型“横向”传销模式。
不过随着社交电商的发展,目前的代理制度已经变更。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一位TST品牌代理在电话中向其介绍了代理制度及公司结构,“TST免费办理会员,零投资零囤货,公司一件包邮代发,业绩越高返点越高,返点在15%~32%。”
除了张庭夫妇,我还看到了另外一位明星在做类似的产品和模式。

抱着好奇的心态,羊去翻了翻钟丽缇之前的微博,结果真的颠覆羊的三观,搜了一下跟“排毒”相关的关键词,发现早在2017年钟丽缇就提过一次排毒。
看文案的意思,是她自己创立了一个新的品牌,叫“果界醇露”,大概就是一种果汁饮品,作用就是排毒和瘦身。她还艾特包括刘芸在内的一堆人。发布会活动钟丽缇盛装出席给品牌撑场子,总之给人一种这个品牌还挺正规的感觉,真像那么回事。
主要的经营模式也是搞微商的那一套,从来不好好卖产品,反倒是各种招代理,文案里也是在暗示加入他们就能发财。
实际产品呢,其实也就是各种水果混合的果汁饮品,这类果汁饮品没有排毒减肥的功效之前扒过好多次了,都扒累了。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查询方式不对,并没有查到这个果汁的生产许可。(如果大家有查到的话,可以留言告诉一下~)就这种情况下,还有一堆明星给它站台,比如海陆...
行叭!仔细想想张庭夫妇都能靠做微商纳税21亿,成为上海区百强选手(据说很多人用了张庭的微商产品都烂脸),这世界还有啥不可能的呢?
于是,我就想到了前几天一个事情。让我来还原下本件事。
公众号后台有个粉丝看了这篇<除了抖音日吸粉100,这些被你忽视的软件也是引流圣地>文章后给我留言,问我里面其中一个APP里如何留下微信号之类的,她试了很多方法都不行。由于看到该粉丝积极留言请教,于是,我让他加了我的私人微信,以便更好的沟通。
然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我就不自己表述了,直接上截图吧,大家看起来更有感觉。






然后,就把我拉黑了。
这个聊天内容里,我可以总结出来以下几点,以供参考:
1、减肥市场确实很大,但并不是谁都可以做的,减肥药这些东西和药品是很像的,不可随便使用,最近爆发的权健和无限极所谓合法直销的产品就是例证,可以多去挖掘下,这类产品最终的指向都是一个点:吃不死人就可以了。
2、所有的资质之类的,一般检测出来都没有问题,因为检测的一般都会是拿最好最优的去检测,除非是上市监督管理局突击检查。同时,检测资质是有效期的,不是去年甚至前年的检测好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一般食品生鲜类的都是一年一检。如果把控严格的,每个批次都检测。
3、最后这个微信网友说厂家不存在的原因是重新去注册了。一般来说,微商的套路都是这样的,这个品牌做不下去了,再去注册个品牌和公司继续搞,当然配方啥的都是一样的,就包装盒品牌名字换下,又是一个新的品牌。不然,好好的厂家干嘛注销?君不知道品牌知名度打造很难吗?
4、微商都是以自己用了吃了好才会代理来卖为理由。这个理由没有说错,但真的不是简单好用好吃就要做这个生意的。决定你要不要做这个产品和能不能做好的本质原因是这个产品是真的完美,既符合法律又符合人性还符合需求。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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