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手机为官换机正常维保,已退货并以售价三倍赔偿
1月30日,记者联系上苏宁相关负责人,其回复该手机为官换机,自购买日期开始,正常维保一年。在记者联系苏宁之前,苏宁相关人员也曾多次联系陈女士进行解释,其在第三方平台购买海外版苹果手机,陈女士下单手机为港版,当时店家发错货,可为其退货并赔偿其500元,但是双方没有达成一致。1月31日,双方达成一致,陈女士将手机退回,商家按其购入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丁龙律师认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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