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高明投资促进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明府字〔2011〕12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1名,从事金融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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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即2001年11月25日之前出生);
(五)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公开招录专业技术雇用人员职位表》。
三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全省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7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邮寄资料报名。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四楼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联系人:杜小姐,联系电话:0757-88881539)。
现场报名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邮寄资料报名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简历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要求A4纸张纸质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②如实、完整填写《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公开招录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查。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将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包括初试、复试。初试详细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兴趣等情况及对高明的认识等,初试情况不计入总成绩。
复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通用行政管理知识,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具体初试、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区委编办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
选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8888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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