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贴吧员工石某某,获刑12年!百度发布反贪腐舞弊通报

来源丨传媒圈综合编辑

资料出处丨中新经纬、阳光百度

2026年4月23日,百度发布反贪腐舞弊通报:2025年共查办处理违法违纪员工144人,其中33人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11人被公司依规处罚。

据中新经纬消息,此次通报除了26起移送司法机关以及被法院判决的案件,还有3起被最高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收录为典型的员工贪腐犯罪案件。

其中, 原MEG贴吧业务部员工石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巨额资金并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石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该案为近五年判处刑期最长的互联网企业内部贪腐案件。

该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共五起),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以及互联网贪腐犯罪典型案件(共八起)。

根据《白皮书》披露,2014年4月至2019年1月间,石某某任贴吧业务部-基础业务产品部用户经理,负责贴吧产品设计、挖掘客户需求、负责方案推进等工作。其间,被告人石某某利用职务便利, 引入北京某科技公司与其所在公司合作虚拟货币奖励业务,并非法收受该公司人民币608万元。

2016年6月至12月间,石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被害单位与北京某科技公司合作虚拟货币的业务中, 通过多个贴吧账号将部分虚拟货币变现并转入其控制的个人银行账户,非法占有被害单位人民币366万。

2021年2月17日,被告人石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了解, MEG(移动生态事业群组)是百度公司旗下的一级事业群组,由原百度搜索公司于2019年5月战略转型而来。该事业群组负责百度最核心的互联网业务与AI应用落地,包括百度搜索、百度App、文小言(原文心一言App)、百度网盘、百度文库及在线营销服务等。 MEG也是百度集团最赚钱的事业群,承载着百度最核心的在线营销业务。

据悉,2020-2025年,百度集团累计查办处理违法违纪员工707人,其中,123人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42人涉及严重违纪被辞退(含司法机关处理)、365人涉及违纪被内部处罚, 挽回经济损失5276万余元。

百度集团2025年反贪腐舞弊通报

百度集团持续加强公司反腐反舞弊工作,2025年共查办处理违法违纪员工144人,其中33人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11人被公司依规处罚。

现将部分移送司法机关以及被法院判决的案件通报如下:

1、原ACG服务售后部员工陈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3、原MEG销售业务平台员工贺某某、王某某、王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三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贺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4、原MEG销售业务平台员工齐某某、杨某、曹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三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一年;

5、原MEG销售业务平台员工肖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6、原MEG搜索产品部员工石某某、杨某某、王某某、刘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四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7、原MEG销售业务平台员工徐某某、邓某、张某某、刘某某、闫某、刘某在职期间弄虚作假获取不当经济利益,六人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闫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8、原MEG电商事业部员工祁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9、原ACG销售部员工王某、外包人员陈某某、张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并收受他人贿赂,三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0、原MEG销售业务平台员工何某某、刘某某、刘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并收受他人贿赂,三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1、原小度音乐运营部员工乔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并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2、原MEG销售业务平台员工张某、李某某、张某某、李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四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3、原MEG销售业务平台员工李某某、唐某、黄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并收受他人贿赂,三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4、原MEG百家号内容运营部员工王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5、原MEG销售业务平台员工熊某某、荣某某违规盗取并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二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6、原ACG销售部员工陈某某、吴某、李某、柳某、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当经济利益,五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7、原ACG交通产品部员工刘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8、原ACG云计算产品部员工刘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9、原MEG健康事业部员工鲁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原ACG业务拓展二部员工赵某某在职期间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1、原MEG ToB垂类业务部员工朱某某在职期间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2、原小度硬件平台部员工刘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并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3、原小度销售平台员工王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4、原ACG渠道生态部员工李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5、原MEG销售业务平台员工卢某某、张某某在职期间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6、原IDG自动驾驶事业部外包人员王某某、惠某、李某某、张某某、武某某在外包服务期间侵占百度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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