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登记遗体捐献死后被拒 懒政太伤善意

文|半糖可乐

亲人生前登记了遗体捐献,去世后却被告知名额已满、无法接收?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湖北黄石一位逝者的家属杭先生(化名)反映,家人多年前在红十字会登记遗体捐献,并获颁实体登记卡。近期家人离世后联系红十字会,被告知名额已满,无法接收。这位家属生前一直有传承善举的愿望,最终“遗愿”无法实现,杭先生表示“感情上受到了很大伤害,如确有困难可以理解,不理解的是没有提前告知”。

献血2.jpg资料图。图文无关。

黄石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称,目前黄石市遗体捐献的接收对象是武汉市各个大学的医学院,确实存在饱和情况。湖北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中心的工作人员回应称,不主动提前告知“接收池已满情况”,原因是避免造成“让在世者联想到死亡”的误会。

杭先生及家人的感受并不难理解。离世后捐献遗体,本是被社会推崇的大爱,普通人做出这个决定并不容易。捐献者要克服传统观念的束缚,可能还要花相当长的时间来说服家人,这个过程并不轻松。然而杭先生的这位家属,明明多年前就做好了捐献工作,还得到了一枚实体登记卡,离世后却被拒绝,相当于多年来坚守的善意落了空,被一种缺乏尊重的方式对待。

为何不提前告知?湖北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中心说,是避免造成“让在世者联想到死亡”的误会。这种想法乍听似乎是人之常情,但仔细想想就站不住脚。

做出捐赠遗体的决定,通常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对死亡、对生命意义做过充分的思考。很多人将捐献视为延续个人价值的途径,当遗体能为医学做出贡献,他们便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了重生。如果能早点知道遗体不能被接收,捐献者可以重新安排身后事,为自己找另外的归宿。然后相关机构却藏着掖着,用臆测的心理负担来剥夺他们的知情权,掩盖自身的懒政和失职,非常让人寒心。

根据现行规定,遗体捐献意愿登记本身不具备法律强制力,这意味着:一方面,遗体能不能成功捐献,最后关头要看家属答不答应;另一方面,机构没有必须接收的义务。但法律上的无强制力,不等于捐献部门操作上可以无预告。登记卡上印着证书编号,家属手持实体卡,心理上自然会形成承诺已经锁定的预期,未必知道“意愿”与“接收”是两回事。法律效力与民众认知之间的这道鸿沟,登记环节有责任去弥合。

杭先生的这位亲属是多年前捐献的,“接收池满了”是后面才有的新形势,变化不是一天两天才有的,捐献部门早就该有应对机制。觉得主动单独告知怕捐献者忌讳,那完全可以通过其他形式,比如群发短信、发邮件或在网上发公告,把名额饱和的现状告知大家。

1500241254971998222.jpg资料图。图文无关。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捐赠人都去世了,才告知无法接收,让家属在悲痛中承担了制度预警缺失的后果。杭先生提到,因为临时被告知无法接收遗体,家人需要在当天几小时内重新安排安葬事宜。如果他们能早点得到通知,完全可以避免这种慌乱。

在引发舆情后,湖北省红十字会最新回应称,可将捐献者遗体协调转运至湖北荆门。这个回应看似是在帮捐赠者解决问题,实际上却暴露了捐献部门在流程管理上的另外一个问题:遗体捐献接收点之间缺乏统一调度和信息共享,资源存在空间错配。

除武汉外,十堰、荆州、荆门等地方也有遗体捐献接收中心,但从杭先生家属的案例里看,黄石只和武汉存在遗体捐献流通机制。现在武汉满了,荆门能接收,那就说明,并不是整个湖北的医学院都不缺大体老师,而是接收能力存在空间上的错配。如果不是杭先生一家主动曝光此事,湖北省红十字会还会不会协调跨市转运呢?

从全国层面来看,全国医学院校的“大体老师”缺口一直很大,前几天有报道提到,安徽医科大学解剖课教师介绍,按教学大纲要求,每8名本科生应有一具遗体,现实中却是15人一具,今年更升至20人一具。国际标准通常是4到6名学生解剖一具遗体,我国多数院校远未达到这个水平。

这么一对比,相关部门暴露出的懒政和管理疏漏,更让人难以理解。如今虽然勉强给出了补救方案,但只有将饱和预警、主动告知、跨地区协调转运等流程走通,形成可预期的制度闭环,才对得起捐献者的大爱,接住他们鼓起勇气递出的善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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