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何被质为“未成年畜生保护法”?

发现,据数据反映,我国近8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实际上,据网络与媒体上频频反应出的青少年犯罪事件来看,即便总量真的有下降趋势,而其情节正在发生变质,譬如最近曝出的“初三学生制造灭门案:男主人中60刀 孩子手指断数截”、“浙江19岁小伙被杀害埋尸 凶手系2名16岁少年”,都是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事件。

我们来看看三年前的一起案件:

2013年04月09号,在安徽省、长丰县、杜集乡、新街村、北街路发生了一起惊世骇俗的消息:“沛河中学的一名15岁(虚岁)初二学生罗奥运被同校的一名15岁(虚岁)初一学生江宇豪捅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04月08号,也就是命案发生的前一天,罗奥运和江宇豪在罗圩村后面的小刘岗村发生了一点摩擦,罗奥运吃亏,右眼被江宇豪打青,江宇豪随后扬言道:“罗奥运明天下午放学我要整死你”。罗奥运回到家里把事情的经过和父亲罗福道说了一遍,父亲听到儿子的叙说,就把罗奥运狠狠地责骂一顿,随后说道:“同学之间不要打架”。04月08号的当天下午其父亲罗福道来到“沛河中学”和罗奥运的班主任廖老师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但是廖老师听到过后并没有太在意。

2013年04月09号江宇豪在沛河街上的一家超市买了一把西瓜刀,和同学骑着红色电瓶车在北街路上将罗奥运拦在放学的路上。二话没说,江宇豪将随身携带的西瓜刀捅进罗奥运的心口窝,罗奥运用胳膊挡了一下也被刺伤二刀,随后江宇豪又在罗奥运的右下腹捅了一刀,当时罗奥运倒在地上,这是歹徒张宇豪还在继续行凶将最后一刀从罗奥运的头部位于太阳穴的附近插了进去,一把刀从右侧直接插到左侧。

这时路人越来越多,有人指责歹徒江宇豪杀了人,江宇豪听到过后嚣张跋扈的说道:“老子就是要捅死他怎么了”?这时歹徒江宇豪的父亲江某也赶了过来,江某看到这种情况不但没有过去抢救反而还拖着歹徒江宇豪逃跑,后来被路人拦了下来。罗奥运的父亲罗福道看见儿子头上插了一把刀,随后就拦了一辆车一边打120救护车一边往县医院赶去,在快到县医院的时候120救护车赶到把罗奥运拉到县医院进行抢救后来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2013年04月09号,在命案发生的当天晚上歹徒江宇豪和其父母就被长丰县公安局带进公安局里面去了,关押了48小时过后歹徒江宇豪和其父母就被释放出来。后来经证实歹徒江宇豪未到法定年龄不能够承担刑事责任。

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本质,是为了给那些失足少年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这个年龄范围内的青少年尚未形成正确稳固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而在今天,我国青少年的心智越来越早熟,这部法律甚至被一些别有用心者利用成为犯罪的挡箭牌、脱罪的大后门,这样的法律是不健全的,在网路上一度被指为“未成年畜生保护法”,难道是空穴来风吗?

频出的校园暴力事件和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往往是单方面的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残忍和个中情节令人发指。所谓童年,纯真快乐,但有谁想过,校园暴力受害者们经历的那段时间则是一个贫瘠蛮荒的野蛮年代;而那些未成年人进行的社会犯罪事件的受害者,他们就不是无辜的吗?

编辑在这里向大家推荐一本书——:

这是一部轰动整个日本的纪实文学,讲述的是日本第一起未成年人判处死刑案。

1999年4月14日,日本山口县光市,本村洋的妻女在家中被残忍杀害,因罪犯是18岁少年(在日本20岁成年),法院只判处了无期徒刑,且罪犯毫无悔改之意。

为了自己亡故的家人,本村洋进行了长达九年的艰苦诉讼。在这九年当中,面对保护嫌疑犯的司法体系,面对打着“保护人权”旗号的律师团,面对来自媒体的冷嘲热讽,在嫌疑犯注定不会被判死刑的绝望当中,本村洋孤军奋战,独自一人撼动了庞大的司法体系,终于在2008年使最高法院判处了被告人死刑(被告人在被判处死刑后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开始忏悔)。在这三千多个绝望的日子里,本村洋的努力震动了整个日本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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