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4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盛世骄阳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 支行借款人民币 7,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为 2 年。 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 司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31 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 77 号 1 号楼 1-201 房间 4.法定代表人:徐蕾蕾 1 5.注册资本:人民币 8,686.66 万元 6.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版权代理;动漫设计; 计算机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影摄制;从 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版权质押金额为 159,382,590.51 元(数据未经审计)。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78,889,074.74 1,020,107,565.62 负债总额 722,223,458.40 630,722,112.4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8,975,300.00 68,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722,223,458.40 630,722,112.46 净资产 456,665,616.34 389,385,453.16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0,243,523.87 421,735,073.18 净利润 67,280,163.17 79,228,224.60 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盛世骄阳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盛世骄 阳 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2.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 7,000 万元 4.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含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 5.担保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 2 年止。 6.该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7.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以上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是根据盛世骄阳的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主 要用于满足盛世骄阳的经营发展需要,其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盛世骄阳提供保证担保。本次 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盛世骄阳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主要为其经营所 需,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子公司的共同利益,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 范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综上所述,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公告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78,414万 3 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30%;公司及子公司实 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69,8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26.9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公告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77,750万 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04%;公司对子公司实 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69,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26.95%。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4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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