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叫副卷?案卷为啥要分正卷、副卷?【律业资讯】

作者 | 萧显

来源 | 法治小组

最近,网络大V“爆料”了一起“千亿矿权案”,诉讼卷宗“副卷”中才会有的领导批示也被贴在网上,吃瓜群众议论纷纷:啥叫副卷?案卷为啥要分正卷、副卷?副卷是不是都是见不得人的黑材料?副卷的内容能挂在网上吗?还有很专业的说法“副卷是阶层主义的残余”,这又是搞的神马鬼?

小编虽不在机关办案,但经过经过向法界前辈一番刨根问底,同大家一起看看“副卷”到底是咋回事。

一、卷宗里头装了“它”

公检法机关,包括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案件时都要有一整套的手续、证据、文书,把案件处理的过程完整记录下来。

如刑事案件的举报信、报案记录、领导批示、调查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物证照片、逮捕令、公诉词、研究案件记录、庭审笔录、合议笔录、起诉意见书拟稿和正本、起诉书拟稿和正本、裁判文书拟稿和正本,等等,最后都要经过整理形成卷宗。

公安叫侦查卷,检察叫公诉卷,法院叫诉讼卷,内部都分为正卷和副卷。民事案件也是如此,起诉书、答辩状、各种书证、笔录、传票存根、送达回证、讨论案件记录、文书拟稿、文书正本等等,都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订卷归档。

二、“副卷”由来已久

据小编初步考证,我国司法机关卷宗分为正、副卷并不是近年才有的“创举”。副卷制度的建立可以追溯到新中国之初,至少有六七十年的历史,而如何划分和管理正卷、副卷,各机关均有明确规定。

195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共同做出一个批复,明确规定评议记录和其他与案件有关但不属于诉讼过程中的材料(如案件线索材料等)另订副卷,不予律师阅览。

1984年、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两次颁发《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都将“副卷一律不对外公开”作为制度要求。

从刑事案件卷宗管理规定看,正卷是可供当事人、律师和其他机关工作人员查阅的卷宗,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只移送正卷,案件办结以后予以退还。副卷是只允许本部门办案人员和相关领导阅悉的卷宗,依法依规不予移送、不予公开。由于诉讼制度是“二审终审制”,一二审法院之间要移送全部诉讼卷宗,包括正副卷。

业界资深人士告诉我,国外法官讨论案件的不同意见也是保密的,只有上诉法院才公开法官的异议意见书,因为上诉法院只审理法律问题,所以公开的是少数方法官对法律适用或政策问题的不同意见,根本不存在对事实或证据问题的质疑意见。

其次,异议意见书与正式裁判文书是分开发布的,而且是以法官个人名义,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合议庭评议记录和陪审团讨论记录,都是严格保密的。未经允许公开,哪怕是口头泄露,都是严重的刑事罪行。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讨论案件时,会议室不允许任何人入内旁听,就连开门和倒咖啡的工作,都由资历最浅的大法官负责。

三、正、副分卷为“二保”

为什么要把卷宗分为正卷和副卷呢,据内部人士说有以下考虑:有的副卷内容属于国家秘密;有的属于办案决策信息,装入副卷是为了保护办案人员安全;有的涉及当事人、证人、举报人等信息,装入副卷是为了保护相关人员安全;还有其他一些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和信息,也一并装入副卷;等等。

特别要指出的是,把正卷分为正卷和副卷,还有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律师乃至公民对案件的知情权。

因为如果案卷不分正卷副卷,只要全部卷宗中有涉密或者不宜对外公开的内容,当事人和律师就无法阅卷。而把卷宗分为正卷和副卷,依法规范并严格限制副卷的范围和内容后,就不能再以保密为由不让当事人和律师阅卷,公民也可以在案件办结卷宗归档后,依法申请查阅卷宗。

因此,当年把办案卷宗分为正卷副卷,就有防止司法机关滥用保密权,保障律师阅卷权和知情权的考虑。

由此看来,副卷的存在不仅为了保密,也为了保护知情权的考虑。

四、副卷不尽秘、披露须审慎

根据法律法规和各部门的管理规定,办案机关的副卷总体上按照工作秘密管理和保护。公安机关的副卷为侦查工作秘密,检察机关的副卷为检察工作秘密,人民法院的副卷属于审判工作秘密,其他机关的副卷亦为该机关的工作秘密。

非法刺探、窃取、泄露副卷内容的,依法须追究法律责任。

但这里小编要告诉大家,副卷虽然涉密,但并不神秘。

首先,保护司法工作秘密是各国通例,其目的大都在于维护司法制度的权威和涉案人员的权益,避免办案过程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影响公正性,确保办案人员没有顾虑地独立办案。

有的国家连审判场所都被列为了秘密场所,任何人不得带入任何录音录像设备,不得拍照,不得录音,不得外传当事人和证人照片,一旦违反就要按照违法犯罪处理。

其次,即便同为副卷材料,价值和性质也有不同。有的属于绝密,有的属于机密,有的属于秘密,有的属于工作秘密,有的可能啥密也不是,只是不宜对外公开。具体属于哪种秘密或者不属于秘密,则要根据材料标注或者法律来认定。

一个局外人窃取或者泄露司法机关的副卷内容究竟会惹上什么麻烦,则需要根据法律和司法机关的规定审查你泄露的是什么东东了。“祸从口出”,不能恣意妄为啊。

所以,副卷制度既不是“阶层主义的残余”,也不是装满了阴谋的暗袋。它只不过是司法机关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干扰、确保公正高效办案而采取的一项常规制度举措。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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