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孔子说:“假如立志于成仁的话,是没有任何憎恶心的(或说不会造作恶业的)。”
志,犹云存心。志于仁,即存心在仁。此章恶字有两解。一读如好恶之恶,此紧承上章言。上章谓“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然仁者必有爱心,故仁者之恶人,其心仍出于爱。恶其人,仍欲其人之能自新以反于善,是仍仁道。故仁者恶不仁,其心仍本于爱人之仁,非真有所恶于其人。若真有恶人之心,又何能好仁乎?故上章能好人能恶人,乃指示人类性情之正。此章“无恶也”,乃指示人心大公之爱。必兼看此两章,乃能明白上章涵义深处。
又一说:此章恶字读如善恶之恶。大义仍如前释。盖仁者爱人,存心于爱,可以有过,不成恶。今姑从前说。
无恶的恶字,释文有两种读音。一读入声,作善恶之义讲。一读去声,作好恶之义讲。刘氏正义,程氏集释,皆说;“案前后章皆言好恶,此亦当读去声。”
孔安国注:“苟,诚也。言诚能志于仁,则其余终无恶。”
朱子集注:“苟,诚也。志者,心之所之也。其心诚在于仁,则必无为恶之事矣。” 今以恶字作好恶之义讲,则此章是说,诚然能志于仁者,便无所憎恶之人。志于仁者,能以仁厚待人。遇好人,固然能以善心待之。遇恶人,亦能以善心劝之改恶向善。所以,一个人果然志于仁,即无所恶之人。
俞曲园群经平议说:“上章云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此章云苟志于仁矣无恶也。两章文义相承。此恶字即上章能恶人之恶。贾子道术篇曰,心兼爱人谓之仁。然则仁主于爱,古之通论。使其中有恶人之一念,即不得谓之志于仁矣。”
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恶,如字。苟,诚也。志者,心之所之也。其心诚在于仁,则必无为恶之事矣。杨氏曰:“苟志于仁,未必无过举也,然而为恶则无矣。”
千年暗室,一灯能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