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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上午,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一起15人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涛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王某财涉嫌寻衅滋事案,田某冉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龙某、刘某基涉嫌寻衅滋事罪,赵某亮、赵某芳涉嫌聚众斗殴罪,张某龙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项某涉嫌聚众斗殴罪,巩某、王某清、巩某芳、王某慧、王某艳、张某敏涉嫌寻衅滋事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某涛、王某财、田某冉、龙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太和县倪邱镇、马集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王某涛、王某财、田某冉系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纠集者,龙某、刘某基系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其他成员。
据悉,本案的15名被告人中,有10名男姓,5名女性,其中3名女性为90后。本案未当庭宣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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