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不寒而栗”的爱情》,到底在争议什么?

文 | 叶伟民

这几天,关于“不寒而栗的爱情”的讨论,有两个争议焦点:真相是什么?报道有无问题?其中三篇文章成为信息和观点的源头,分别是《“不寒而栗”的爱情》(南方周末),《有罪推定?——为什么我们不这么报道“不寒而栗”的新闻》(三联生活周刊)和女方朋友对报道的指控。

在聊聊这事之前,先利益申报:本人曾于2008年——2014年在《南方周末》任新闻部记者、编辑。本文为个人独立观点。

中立者陷阱

以上两个争议焦点相互依存,一件事发生了,新闻机构通过报道去寻找真相。好的报道逼近真相,坏的报道背离甚至扭曲真相,这是最基本的道理。

这一次,在通往真相的道路上,上述三篇文章各有所指——

南周:我们做了客观报道;

朋友:报道隐瞒了男方更多恶行,误导读者;

三联:报道对男方不公,有罪推定,误导读者。

这是个很标准的“镜像分歧”。我们当记者的时候也没少遇到,一般是以报道为轴,对立双方一事各表,说记者没有按自己说的写,三方动态平衡,直至真相最终降临(也可能降临不了),善恶真伪各有所归。

不过这一次,因为另一家媒体的介入,让这个分歧天平变得复杂起来。这个评论怎么样,后面再议。

“镜像分歧”的两端,在舆论场上容易获得追随者,因为情绪、立场足够鲜明。中立者(或自认为中立者)要吃亏些,两边不讨好。在不同领域,“中立者陷阱”均普遍存在。

媒体报道要戴着哪些“镣铐”?

既然如此,为什么新闻业祖师爷还要把“客观中立”作为衣钵相传呢?有以下原因和原则:

一、对抗时间。

公信力是媒体的招牌,媒体要通过一次又一次经得住考验的报道去擦亮。和个体的情绪宣泄、道德谴责等应激反应不同,新闻报道要对抗时间,要经得住更漫长的拷问,因而感性部分必须让渡,理性、严谨、公正要当好家,就有了更多原则去保证。

二、平衡原则。

在诸多保证媒体公信力的原则里,平衡原则最为根本,也就是给对立双方同等的发声机会。但这个权利用不用,用多少,受访者可以选择,但选择就意味着承担。

三、真相的相对性。

平衡原则下,理想状态是双方如实、充分地表达,媒体不偏不倚,向大众传播。但人是会说谎的,会趋利避害。于是在核心信息上,记者会交叉印证,即起码有三方或以上信源互证,才能采用,否则不用,这有点类似法庭上的举证。

另外,媒体不是司法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的技巧再多,终究有天花板,外加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记者不可能全知全觉,也不可能有闻必录,呈现在报道里的只能是可验证的部分,即力求最大限度逼近真相而不等同全部真相。

四、“是什么”和“为什么”。

那么,逼近真相就够了吗?不!传递信息和事实只是媒体的社会功能之一,还要寻找事件、现象、趋势背后的共性和原因。即既要回答“是什么”,还要回答“为什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清事件背后的土壤和形成机制,才能亡羊补牢,避免更多憾事和悲剧。

报道到底有没有问题?

说了这么多,就是要先回到一些基础共识上,讨论才有意义。仔细看过三篇文章后,我有如下看法:

《南方周末》的报道有瑕疵,但没有“失实”或“失衡”等本质性问题。报道中起码有5处记者联系男方求证,对方除了几句简短的话,其他的“不回应”、“拒绝说明”和“不方便回答”,自己放弃发声,就不能怪记者了。

图:其中两处记者联系男方求证(报道截图)

关于瑕疵,较明显的是不该过多披露女生自杀的细节,这一点很多同行都提到。此外,只聚焦“是什么”,而没有回答“为什么”,即悲剧背后有无更隐藏和深刻的原因,转折是怎样发生的?类似的问题还有多少?如何避免和解决……

这些“大东西”的缺失,是大遗憾,消解了此篇报道本该传递的公共价值。这些瑕疵和遗憾,是必须要向记者苛求的。

“朋友”文,为朋友奔走敢言,本属仗义,大可有话说话,把你认为的媒体未尽或不能尽之言说明白就好了,踩人家几脚算咋回事?对文章的指控,除了自杀细节的处理,其他基本是不成立或莫须有的。

有文章将此朋友称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分析了其动机和套路。是不是这样,不好评价,但从业这么多年,把媒体当抹布,用完嫌脏踩几脚的事没少见,反正要拆房子的话你们喊了,这下我可以开个窗了。

至于三联文,就有点看不懂了。都是行家,稿子掂一掂,记者是躺宾馆里写的,还是敲门爬窗采来的,心里不会没数。罔顾实际、背景、双方地位差、报道环境……搬出个理想模型高论一番,就有点装外宾了。而且这不是发在个人号,而是官方号。

评论文章标题

同行当然可以批评,可以鞭策,可以苛求(上述已表),但姿态还是得讲究。这么大张旗鼓地动用官号资源,何不留给新闻?对了,你稿子呢?

在过去,吃媒体饭的,最体面的方法就是同题操作,既是竞争,也是接力,懂得同行不易,也自知该更进一步,日拱一卒,让一个公共事件推至它的应许之地。

“老渔夫”越来越少的年代

小说《老人与海》的结尾,老渔夫与鲨群搏斗,只拖回鱼骨。老人睡了,一名酒客看见巨大的鱼尾巴,问侍者:“那是什么?”

”鲨鱼,”侍者说。“鲨鱼。”他想解释这事情的经过。

“我不知道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形状这样美观的尾巴。”

我特喜欢这处对话。大马林鱼在远方,沿途有风暴和鲨群,老渔夫还是去了,绳勾着鱼,就这么一口一口地被咬掉。不过,老渔夫有他的幸运——还有人欣赏他的鱼骨。

老渔夫越来越少的年代,我们至少可以当那个侍者,讲一讲掌故和常识,消弭误解与偏见,帮助喝酒的人,重识一些宝贵的东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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