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晓
作者简介:刘晓,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杭州 310023;吴梦雪,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杭州 310023
文章来源:《全球教育展望》2018(2);复印报刊资料《中小学学校管理》2018年第8期。
内容提要:文章运用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心理理论,以校园欺凌的“围观群体”为逻辑起点,重新定义了校园欺凌的“围观群体”,同时研究和分析了围观群体中的“助手”“强化者”“局外人”及“捍卫者”这四类围观者角色。发现虽然围观者在校园欺凌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尽相同,但由群体心理所控制的群体行为在产生和传导方面基本相似。同时,这些行为也会对校园欺凌产生消极影响。对此,研究围绕校园欺凌的“围观群体”行为机制提出了五项干预措施,以应对围观群体对校园欺凌的负面影响。
关 键 词:校园欺凌 围观群体 古斯塔夫·勒庞 角色 行为机制
标题注释:本研究受浙江省一流学科和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学科浙江工业大学教育学科资助。
校园欺凌是一种建立在学生之间力量不平等基础上的消极人际行为,具有蓄意且重复发生的特点[1]。其危害不仅会对被欺凌者的身心带来痛苦,对欺凌主体的生活、交际、学业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也会对欺凌事件中的第三方——围观群体的人格成长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基于此,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外的发展心理学家逐渐意识到,从“群体”角度考察校园欺凌,将能获得对校园欺凌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关于校园欺凌的研究至今仍围绕着“欺凌者”“被欺凌者”在个体或二元水平上进行,将欺凌事件狭义的看作是二者互动的结果,忽视了与当事者双方同处一个生态系统中的围观群体在校园欺凌中受到的影响及其在欺凌事件中发挥的作用。有鉴于此,本文拟将校园欺凌放置于群体背景中展开研究,借鉴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的群体心理理论,将其对群体、群体特征、群体行为等的阐释引入校园欺凌,尝试对校园欺凌中围观群体角色、行为的动态演变过程进行学理分析,以期为有效发挥围观群体在欺凌事件中的积极干预提供参考。
一、“群体心理”与“围观群体”
(一)群体心理理论
群体心理理论,其实质是对社会中结成群体的人们的心理现象、活动规律进行研究的理论,创始人是法国著名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一般认为勒庞对群体的看法较为偏激,在他看来,群体往往是非理性、情绪化甚至低智的。但不可否认,他在群体心理理论中提到的群体特征、群体心理等问题仍值得我们借鉴。
个体如何融入群体?这是勒庞群体心理研究的核心问题。首先,勒庞认为,群体中的个体,其行为本质上不同于单独个人的行为,群体的行为是一致性、情绪性和非理性的。究其原因,与勒庞一直强调的群体无意识密不可分。群体形成后总会产生一些特定的群体心理,这些群体心理诱发出了群体情绪,通过传染,群体情绪蔓延至个体,致使个体失去分辨能力,个性也完全消失,处于一种“被催眠”的无意识状态,由此,个体在某种意义上完全融入了群体,其行为也处于被控制之中。这种群体行为、意识的相互统一被勒庞称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定律”。群体精神的统一外显于行为则表现为不可容忍、不可抵抗的力量或不负责任[2],它是群体的首要特征,也是群体中个体行为、心理活动的根本原因。
尽管有学者批判勒庞的群体心理理论只片面地看到了群体的消极方面,夸大了群体心理和个体心理间的差异,但我们必须承认,他所揭示的群体特征、强调的群体心理对个体意识、行为的制约和影响对于解读校园欺凌的“围观群体”十分有益。可以说,勒庞的群体心理理论大大拓展了早前人们对校园欺凌“围观群体”的认识,给予了我们更加新颖且内涵丰富的视角去剖析“围观群体”。这些所谓的“围观群体”实际并不如表面看到的单纯,群体心理的“催眠”作用会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丧失自我,进而变得冲动、急躁、轻信和易受暗示。在现实的校园欺凌中,他们或群情激昂地对欺凌事件指手画脚,或麻木地旁观,或直接加入欺凌的行列嘲笑、作弄甚至对他人大打出手,只有少部分围观者抵挡住了群体的暗示和感染,为被欺凌者提供帮助。由此看出,勒庞的群体心理理论不仅帮助我们重新认识了“围观群体”,更让我们看到了“围观群体”行为背后的原因,为我们进一步探讨、研究他们的行为和态度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围观群体”的内涵逻辑
勒庞认为,在某些既定的条件下,并且只有在这些条件下,一群人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他非常不同于组成这一群体的个人所具有的特点。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姑且把他称为一个组织化的群体,或换个也许更为可取的说法,一个心理群体[3]。
将此定义引申至校园欺凌中的“围观群体”,“围观群体”实质上就变成了一个“心理群体”,该群体的指代范围不再是那些目睹了欺凌事件但不参与其中的学生,严格来讲,所有拥有欺凌事件信息的人,包括学生和成年人,甚至只是听说了欺凌事件的网友都应算作“围观群体”。综上所述,校园欺凌的“围观群体”除了身处欺凌现场的目击者,还包括没有目睹现场但拥有欺凌信息、关注欺凌事件的大量人群;不仅包含了学生群体,广泛的成年人也应算在其中。鉴于此,我们对“围观群体”概念的剖析应该多角度、全方位地展开。从群体所处的场所看,既有线上围观群体,又有线下围观群体;从欺凌信息获得的来源看,既有直接目睹的围观群体,又有间接听闻的围观群体;从围观者的年龄范围看,既有未成年学生群体,又有成年教师、家长等群体。
二、“围观群体”的角色定位
迄今为止,Salmivalli等人利用同伴提名法归纳出的校园欺凌中围观群体的四种角色最受大众认可,分别是:局外人、欺凌者的助手、欺凌强化者以及被欺凌者的捍卫者[4]。
(一)“局外人”角色
“局外人”是指什么也不做,既不支持又不劝阻欺凌行为,不牵涉进欺凌事件中的人[5]。围观群体中的大多数围观者往往都以“局外人”自居。然而,现有的研究已经发现,根本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局外人”,每一个围观者都是校园欺凌的“参与者”。Lewis和Orford认为:围观者的不作为实质就是对欺凌行为的宽恕或支持;Van Heugten也指出,“局外人”的沉默往往会给欺凌者带来一种积极的反馈,不仅刺激了欺凌者的表现欲,更使得被欺凌者的无助感、恐慌感持续增加,最终发生欺凌行为的“升级效应”[6]。
(二)“助手”角色
“助手”是指那些加入欺凌团伙,并帮助欺凌者一起欺凌他人的人[7]。研究者在调查校园欺凌时曾发现,有“围观者”表示,当看到自己室友被欺凌后,不但没有上前制止,反而加入到了欺凌队伍,跟着欺凌者一起殴打室友。然而此前两人并无过节,究竟自己为何会欺凌室友?他也说不上来,也许只是看到了室友被打时的隐忍,便给了他欺凌别人的勇气。其实,“助手”这种微妙的心理机制,便是受到了“群体心理”的感染。在“助手”看来,欺凌者对其他同学的嘲讽、戏弄和欺侮是对枯燥校园生活的适当调节,是正常的校园生存模式,只有适应这种生存方式,才能保证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被欺凌者,于是,害怕被孤立的恐惧感促使他们成为了欺凌者的“助手”,久而久之,在校园欺凌里、在其他围观者的掩护下,他们获得了存在感和愉悦。
(三)“强化者”角色
“强化者”是通过嘲笑或欢呼为欺凌者提供积极反馈的人[8]。和“助手”不同,“强化者”并不会直接对被欺凌者实施欺凌行为,但他们会通过挑唆,制造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冲突,之后将自己隐藏进人数众多的围观群体,表现得与整个事件毫无关联。因此,和“助手”相比,“强化者”角色相对难识别。
(四)“捍卫者”角色
“捍卫者”是指敢站出来制止欺凌事件,并安慰、支持被欺凌者的人[9]。在校园欺凌中,“捍卫者”的作用相当显著。一方面,“捍卫者”的支持和保护有助于缓解被欺凌者的无助感和自我认同威胁,鼓励被欺凌者结成“反欺凌联盟”去对抗校园欺凌。有研究显示,若围观者干预欺凌,那么57%的欺凌会在短时间内停止;另一方面,对于欺凌者而言,“捍卫者”支持和保护被欺凌者的行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社会抑制的作用,使欺凌者在围观群体的高压下减少欺凌行为[10]。然而调查结果却显示,尽管大多数人表示若遇到校园欺凌自己肯定会出手相助,但真正做到了干预校园欺凌的仅占围观者的十分之一,由此看来,反校园欺凌的正义力量其实非常薄弱。
三、“围观群体”的行为机制

图1 群体心理视野下校园欺凌“围观群体”行为机制分析框架
(一)“围观群体”行为的产生
每个心理群体,都会形成一种群体心理,而群体心理有别于个体心理,常常因为群体数量、暗示等的影响,变得冲动且无意识,这种冲动的力量和无意识的群体心理,对于每个群体中的个人都具有同等效力,由此激发出了极端的群体情绪,被极端情绪所笼罩的个体彼此影响,致使群体行为变得越来越极端,即激进的群体更激进,保守的群体更保守(图1)。同样,对于校园欺凌的“围观群体”,不管他们的行为偏向哪边,都将不利于欺凌行为的消解。追溯起来,围观群体之所以走极端,实际是受到了群体心理中从众心理的影响。从众心理,即个体在群体的影响或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或违背自己的观点使自己的言论、行为保持与群体一致的心理现象。
(二)“围观群体”行为的传导
“围观群体”行为的产生为后续围观者提供了行动模板,使校园欺凌中的大部分围观者能够参照模板来行动。但群体行为产生后怎样传递给个体?个体又是如何表现这些行为的?上述问题还需继续商讨。
群体心理具有传导性,即群体中某人的情绪、行为能通过某种特定的中介无意识地传给其他人。这种传导性会将群体特有的意志、情感传递给所有群体成员,从而控制成员们的行为。传导性的核心是暗示、感染、模仿这三个贯穿其中的连续性环节。暗示是指人们接受外界或他人的愿望、观念、情绪、判断、态度影响的心理意向,它是群体心理传导发生的前提条件,对于群体中的每一个人都会起到相同的作用。虽然本文认为校园欺凌中的围观群体包含了广泛的成年人,但一般来说,最早知晓欺凌事件的多是欺凌主体的同伴群体——学生,因此校园欺凌的围观者以学生居多。然而,学生作为成长中的人,心智尚不成熟,极易受到欺凌事件中消极气氛的暗示,从而抑制自己的施救行为。同时,人数上的优势也给围观群体带来了一种“法不责众”的自我心理暗示。事实上,这是一种非常卑微的心理安全感,会使个体陷入自我催眠的状态之中,换言之,被暗示后围观者不再是具有独立意识的个体,而是受环境和群体意志支配的提线木偶。
情绪感染是心理传导的必经之路,是指一群情绪激动的人的举动,吸引了原来无动于衷的围观者,使他们的情绪也激动起来,关注所发生的事情,并参与到激动的人群中去,从而把整个一群人的情绪统一起来[11]。群体的情绪感染和心理暗示总是紧密相连,以致于群体中的每一个体都会受到暗示的影响,而人们情绪的相互感染又会无限放大这种影响,从而将一些原本微弱的倾向夸大成为一种群体恶性事件。通常,群体的人数越多、相似度越高、环境压力越大,情绪感染越易出现[12]。校园欺凌中的学生群体便是这样一种人数众多的同质性群体。因此,以学生为主的围观群体往往会形成同侪压力,在高压状态下,消极情绪不仅会迅速传染、蔓延,还会形成一种潜规则——既然大家都不去阻止欺凌,那么就都不准去给予帮助。迫于同侪压力,大多数学生只能消极围观,即便抵御住了群内暗示或情绪传染,选择帮助被欺凌者,这样的人也屈指可数,故而根本无力扭转大局。
模仿是群体心理传导的最后输出品。模仿是指个体在他人影响下自觉仿照他人,使自己的行为与他人保持一致的现象。所以,模仿是自发的效仿。作为一个社会人,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发展朋友圈是我们立足社会的关键,为防止社会排斥,人们总是倾向于模仿身边的伙伴以达到行为上的一致,这一点在学生看来尤为重要。另一方面,为避免自己成为下一个欺凌受害者,学生们多数时候也只能选择与被欺凌者保持距离,默默围观。至此,便形成了一个冷漠而极端的围观群体。
四、对“围观 群体”行为的干预
即使偏激如勒庞,他也说过:“ 群体当时所处的环境以及向 群体给予的暗示决定了 群体的表现是否能优于个体”[13]。这说明 群体也不总是坏的,也许他们常常走极端,但他也经常是集体主义的,具有道德净化的作用,能够督促 群体成员将不道德的行为收敛起来。因此,我们应该以辩证的、客观的心态去对待校园欺凌的围观 群体,给予围观 群体积极的暗示,引导他们变消极围观为积极抵制。
(一)训练积极的围观行为
组织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的练习很有必要,它不仅能够教授我们遇到校园欺凌时的应对方法,更能通过这种经常性的练习使反欺凌行为泛化到与同伴的日常互动中。事实上,角色对于 群体中的成员而言有着神奇的魔力,他能让成员感受到自己的使命,进入特定角色的思维及行为模式当中,从而形成所谓“行动的直觉”。另外,角色扮演也可以用来探索在校园欺凌中不同参与者角色的情感体验,例如:当你被欺凌时是怎样的感受?为何在众人面前支持被欺凌者感到如此困难?心理学上认为,当 群体以情感依赖为主导时,成员间较容易产生移情和投射作用,即更多的替别人着想[14]。因此,通过角色扮演去体验校园欺凌中各类参与者的情绪情感,便能激起学生们的同情心、同理心,做出积极、正义的“围观”行为,形成校园欺凌中积极的围观 群体。
(二)设立围观 群体的行为标准
在为校园欺凌的围观 群体设立“行为标准”时,最好将学生、教师、学校管理者、研究人员甚至社会各界的关注者召集起来,共同讨论哪些行为对于围观 群体是合适的和可行的。这个标准可能难以统一,所以我们可以使用假设的场景来触发关于积极围观者行为的讨论。对于潜在的围观者,即那些拥有可能发生校园欺凌信息的人,当他们获得了发生欺凌的危险信号时应该怎么做,同样需要被讨论并提供指导意见。另外,为了让围观者的行为符合预期,我们还需要探索和解决那些阻碍围观者采取行动的障碍,比如围观者较低的自我效能感,以达到“行为标准”的预期效果。
(三)分化消极围观 群体
如前所述,围观 群体中的消极围观者极易受到环境的暗示和情绪的感染加入欺凌事件,这样的围观者没有负罪感,也无个体意识可言,他们往往臣服于 群体豪爽的、残忍的或是勇猛的原始冲动中,变得荒谬而野蛮,最终走上欺凌的道路。因此,学校应该加强对欺凌高发区的监控力度,安排保安定时巡逻,若发现学生无端聚集,则立即通知老师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尽量疏散围观学生,果断采取措施让围观 群体中的非中坚分子离开现场,以避免围观学生聚集在一起形成情绪的共振和群聚效应。事后,教师应对围观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以消除他们心中对校园欺凌的畏惧和对欺凌者的崇拜。对于校园欺凌,越早发现,越早控制,最后的治理效果就越好,成本越低,对欺凌参与者带来的伤害也越低。但应注意,在分化围观 群体的过程中避免与情绪高涨的欺凌者发生冲突。
(四)阻断谣言防止过度围观
当发现校园欺凌后,学校应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公布欺凌事件发生、发展的经过和处置结果,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澄清事件真相,还被欺凌者一个公道;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发挥官方媒体的舆论领袖作用和正向引导功能,增强围观者的理性,减少围观者参与欺凌的可能,同时达到反校园欺凌的宣传效果。
(五)分角色“责罚”围观者
校园欺凌中的消极围观之所以频繁发生,归根到底还是由于当前缺乏有针对性的惩治措施。正如前文提到的,围观 群体的种种表现,实际是受到了“法不责众”的 群体心理暗示。“法不责众”的含义虽然容易理解,但它体现的却是现实中“法”的威信不断减弱,法的尊严没有得到应有的对待。那么,如何破除围观 群体“法不责众”的心理,让围观者重视“法”、敬畏“法”?最好的方法便是实施“处罚”,“处罚”不仅可以解决法不责众的问题,同时能够在 群体中树立规则意识。但处罚的效果毕竟有限,如果处罚没有和实际行为联系起来,那么不仅达不到想要的结果,反而会使 群体产生抵制情绪,因此,“责众”需要分角色来进行。
围观 群体中的“助手”是实施了欺凌行为的人,对被欺凌者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可以算是 群体行为的“领头羊”,因此,对于这类围观者应该给予严厉的处罚,以此消除其因匿名而产生的侥幸心理,从而使他们不敢再做出任何欺凌行为。“强化者”相对情绪化,在欺凌事件中容易被欺凌者的情绪所感染而极度亢奋,为此,我们建议使用技术手段对他们进行情绪的调控,从而降低其情绪唤醒程度并保持理性。对于“局外人”,他们的消极围观多是在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不能简单地将其疏散了事,而应在事后向他们说明围观的利害关系,对他们加强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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