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与现代诗之辩

新诗与现代诗之辩

产安江

在中国,新诗是从“五四”白话文运动时期的白话语言中脱胎出来的。从1917年2月《新青年》刊出胡适的《白话诗八首》算起,至今已逾百年。其间经过几代人的争论不休,到今天仍然被很多人认为是所谓的“现代诗”。

但新诗真的就是“现代诗”吗?严格来说,这种称名是很成问题的。究其根本原因,是西学东渐以来中国的诗歌理论家和学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将东西方两种完全不同体系的文化混为一谈,从而将西方的“现代”概念强行植入东方的错误称名,是胡乱攀附张冠李戴甚至崇洋媚外的典型表现。

明确概念内涵(类似于正名)的一个重要的方法是划分方法。无论是一次划分、二次划分还是连续划分,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规则:一是划分的标准必须同一,不能违反同一性。二是子项和母项必须相应相称,即划分所得的各子项之和必须等于被划分概念的外延。三是划分后的各子项必须是全异关系,互相排斥。

按照上述三个标准,我们可以将中国诗歌(简称汉诗)进行严谨的“一次划分”,即:文言诗歌和白话诗歌(其中文言诗歌简称古诗,白话诗歌简称新诗)。从这个划分里我们可以看出,这里根本没有什么“现代诗”的位置,和“现代诗”的概念风马牛不相及。

诚然,文学无国界,在东西方文化空前大融合、全球一体化的今天,我们可以说某一首或某个阶段的白话诗(新诗)包含了多少了“现代性”的成分和特质,但这决不意味着白话诗(新诗)就是“现代诗”,决不能将白话诗(新诗)和“现代诗”等同起来。

我们应该明白,所谓“现代诗”,本质上和西方社会的“现代性”特征密切相关。而这种“现代性”,重点是它的内存。虽然它也包含时间要素,指从西方文复兴时期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这段历史时间——但重点不是这个,而是指西方资本主义从产生、发展而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所产生的人文特质。这些特质主要是现代理性主义、科学主义、个人主义、市场经济、政治民主和所谓的历史进步等要素——这些,才是“现代性”及其所衍生的“现代主义”的实质。

由此可见,所谓现代、现代性、现代主义,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后现代、后现代性、后现代主义等等这些概念;都是纯粹从西方资本主义的土壤中产生出来的,带有明显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文特质。而中国社会,无论是早期的民国还是今天的人民共和国,哪怕也推行了“市场经济”,但都不是、至少不是完全的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结构形态不同,意味着土壤不同。而土壤不同,则不宜将所谓的现代和现代性,以及现代主义等这些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有的人文特质,强行生搬硬套在中国社会、中国文化、中国新诗的头上。

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的新诗,从诞生直至今日,绝大多数的作品,在形似西方的突出个体的个人化创作中,虽然外在地借鉴了一些西方现代诗的技巧譬如隐喻、象征、超现实主义等等,但表现的都是对中国传统农耕年代和农耕生活的怀旧式抒情、对世俗生活的满足式迷醉和无聊式消遣、对社会现实的刻意逃避甚至怨妇、怨男似的牢骚情怀等等,不一而足;我们缺乏对社会现实和民族前途命运的深度思考和思想过滤,缺乏对中国人普遍生存境遇的深刻洞察和深度把握,更缺乏作为本质上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那种高扬人的主体精神、尊严和灵魂的气质——因此,这样的“现代诗”,究其实,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现代诗”。

惟其如此,将“五四”以后直至今天的新诗,说成是“现代诗”是不准确的,换句话说,我们现在所见的中国的“现代诗”,远远不是什么现代诗,而是实实在在的白话诗或新诗——即:区别于传统古体诗词的新诗。实在要与“现代诗”扯上关系,恐怕也只能算是脚不沾地、主观臆想的现代诗。因为我们所置身的中国社会,还远远不是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现代社会,因此必然不具备这种“现代性”。

总之,现代性是一种富有底蕴的骨子里的现代性。我们今天很多从事“现代诗”写作的诗人(其中不乏“著名诗人”),对现代诗的“现代性”含义,尚停留在一知半解甚至懵懂无知的状态。如有人居然将“富有时代特征”理解为现代性,这同样是大错特错的。因为“富有时代特征”并不是“现代性”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这种说法,是把现代性和时代性混为一谈。

深究起来,这正是向来中国人不喜欢思考,满足于“差不多”的传统思维惰性所致,是将东西方两个不同文化体系里的概念无端借用混为一谈的典型表现。名不正则言不顺,今天,重新认识新诗(白话诗)、审视新诗和现代诗的区别,抛弃“现代诗”这一不伦不类滑稽可笑的错误称名,是时候了。

来源:《新诗评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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