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普法宣传三字经

统计法,强统计。共七章,五十条。

八三年,已立法。零九年,再修订。

一零年,再施行。与时进,更完善。

权责清,方向明。是指南,全民学。

公与私,共遵守。干与群,互监督。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统国情,计国力。促经济,保发展。

体制全,主体清。各政府,县上管。

任务明,调分咨。供资料,和监督。

强领导,强保障。强科研,强信息。

统计权,须独立。监督权,人人享。

项目类,分三块。衔接好,不重复。

国家类,国统定。重大项,中央批。

部门类,国统备。超部门,国统批。

地方类,上级批。县以上,本级批。

审三性,严格批。审查后,须公布。

定制度,规定齐。需变更,应报批。

重实体,重程序。统计表,标志清。

周期性,是基础。经常性,是主体。

综合用,全面查。充分用,行政账。

标准化,国家定。县以上,用网络。

统计费,入预算。国字头,共同担。

统计局,镇政府。保管好,建共享。

各组织,依规定。做记录,建台账。

审核员,核三性。谁签署,谁负责。

县以上,各部门。各资料,供本级。

行政类,实施类。财务类,财政类。

县以上,统计局。各资料,供本级。

县以上,各资料。依规定,应公开。

国家级,各数据。国家局,效力高。

隐私权,国法护。其他途,不得用。

各信息,除保密。应公开,供查询。

国务院,设国统。统一领,总协调。

县以上,设机构。镇一级,设岗位。

县以上,各部门。业务上,受指导。

依需要,设机构。定人员,负责任。

统计人,强监督。履好职,带好头。

技要精,守要严。权责利,要厘清。

爱岗位,乐奉献。出真数,树正气。

求事实,合操守。一致性,要负责。

相关事,有权问。假和错,有权改。

先考证,再上岗。调查时,示证件。

各部门,重培养。专业型,终身学。

国家局,查大案。县以上,查辖区。

各部门,协助查。违法案,及时移。

各措施,合理用。查询书,检事项。

依法要,各资料。依法问,相关人。

依法进,各场所。依法核,各数据。

经批准,可保存。各资料,可复制。

能记录,能录音。能录像,能照相。

检查时,两人行。无证件,有权拒。

受调查,不能拒。需主动,乐配合。

供资料,要准时。报数据,要准确。

为决策,供实据。促发展,真荣耀。

数据里,有乾坤。报表中,有天地。

百年潮,中国梦。勾宏图,展美景。

同比数,横向赛。环比数,纵向竞。

兴沙洋,农谷情。缩差距,促跨越。

党组织,是堡垒。率先守,树典型。

领导者,是旗帜。模范守,争先进。

统计人,是先锋。尽责守,勇担当。

社会人,是基石。自觉守,乐奉献。

官出数,数出官,是腐败,是四风。

政绩观,要查摆。为人民,求务实。

耐清贫,忍寂寞。求事实,爱真理。

(来源:统计微讯)

编辑:王 瑶

审核:乌建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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