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历史悠久,因传说东晋道教大师葛洪在此结灶炼丹而得名。世世代代的丹灶人在这方热土上繁衍生息、砥砺奋发,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丹灶这一地名之下的行政区划在千年的历史中变化与发展,逐渐形成了今日的“丹灶”。我地将以时间顺序梳理丹灶行政区划的变迁,在此基础上概括其演变特点,并探究变迁背后的缘由,一览丹灶的前世今生。

今丹灶镇全景(来源:“佛山楼市”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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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堡前的发展:先秦——明前
先秦时期,岭南地区固属蛮荒之地。据史料记载,夏商周三代的统治中心集中在中原地区,岭南地区尚未在其统治范围之内,当时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丹灶”。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年),秦王朝统一岭南之后,在原有的部族基础上设立南海郡、桂林郡和象郡,其中据《汉书》记载:南海郡辖番禺、龙川、博罗、四会4个县,丹灶区域各村隶属南海郡。此时丹灶地区在真正意义上具有行政区划。

秦朝时期南海郡地图中丹灶地区所处位置
秦末至汉初,岭南地区的统治发生了巨大变化,龙川令赵佗趁机建立南越国,管辖岭南地区绝大部分,但是行政区划上依然延续郡县制以维护南越国的统治,丹灶地区的行政区划未曾发生改变。直至汉武帝平定南越国后,汉朝将南越地划分为南海、苍梧等九个郡,并属交趾部负责。南海郡治番禺县,领番禺、中宿、博罗、龙川、四会、揭阳六县,而丹灶地区隶属于番禺县管理。东汉末,交趾刺史部改为交州,成为郡上一级政府,地方行政制度也就从郡县二级变为州、郡、县三级,南海郡依然保留,只是增设管理增城县。这段时期而丹灶地区的行政区划上并未发生改变。
三国开始后的一段时期,尽管政权变动频繁,南海地区行政区划变动较大,但是丹灶地区并未受到影响。直到隋朝建立之初,隋文帝废除天下郡置,改为州县二级制,以州直接统县。南海郡于开皇九年(589年)被废郡,开皇十年(590年)以番禺县地置南海县,属广州总管府,此时丹灶地区隶属南海县。

三国时期时期丹灶地区隶属番禺县
唐朝武德四年(621年)唐高祖李渊废南海郡置广州,天宝元年(742年)唐玄宗李隆基改广州为南海郡,乾隆元年(758年)唐肃宗复改南海郡为广州。尽管南海地区的行政区划不断发生变动,南海县均为其属县,丹灶也均为南海县辖地,县内行政区划较为稳定。
唐末藩镇割据,战火纷飞。据《太平寰宇记》记载:五代南汉乾亨元年(917年)以广州置兴王府,并撤销南海县建制,析南海县地为常康、咸宁二县和永丰、重合二场。据史料记载,南汉时期广州地区属咸宁、常康、番禺、增城县地,咸宁县城在顺德简岸村,二场在今佛山,而此前南海县隶属于广州管理,因此大致可推断出南汉时期丹灶地区被划分在常康县。
直至开宝五年(972年),撤销常康、咸宁二县和永丰、重合二场,复置南海县,属广州,丹灶重新划分归属于南海县。一直到明朝前期,南海地区政权发展稳定,丹灶仍为南海县属地。
由以上梳理可以得出先秦至明前时期丹灶地区行政区划演变的三个特点:第一,行政区划从“无”逐渐到“有”;第二,行政隶属上变化较小;第三,行政区域划分一直较为模糊。从汉初一直到明朝前期,丹灶地区并不具有现代意义上的行政区划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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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丹灶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王朝。次年(1369年),明朝改广东道为广东行中书省,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广东遂成为明朝的十三行省之一。终明之世,广东的辖境包括南海县和丹灶地区都没有变动。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司,下设府和直隶州。后期明代行政区划体系逐渐呈现军事体系单列。
根据明代行政区划体系,府和直隶州为二级行政区划,属州和县成为三、四级行政区划。因此明初(1368年)南海县属于三级行政区划,但当时的丹灶在官方记载上还并未成村,仅是属于其辖地。
“丹灶”之名首次作为村名出现是在万历七年(1579年)成书的《南海县志》中。根据雍正《广东通志》载,从洪武二十年至万历二十八年(1387-1600年)二百一十余年间,广东的耕地面积大幅增加,丹灶农业得以蓬勃发展。经济提升为方便征税,丹灶村的行政区划正式被记载。

明朝万历年间《南海县志》中“丹灶”的记载
此后,丹灶地区在万历三十七年到崇祯十五年(1609—1642年)隶属于鼎安都。明代都之下为堡,并且“乡以统都,都以统堡”。丹灶地区在明代属于丹桂堡和伏隆堡,一乡统辖若干都,“以五十步(五尺一步)为率,筑堠一焉,表其都之界”。仅南海和顺德其地方行政建制体系结构为“乡——都——堡——村”四级。

明朝崇祯年间丹灶地区行政区划图
(摘自《明[崇祯]南海县志》)

明朝崇祯年间伏隆堡丹桂堡疆域
清代丹灶地区为伏隆堡及丹桂堡。康熙三十年(1691年)年间隶属于鼎安堡。乾隆六年至道光十五年(1741—1834年)二堡隶属于江浦司鼎安都。同治十一年至宣统二年(1872—1910年)隶属于江浦司。都堡的关系变动不多。康熙三十年一直到道光十五年(1691—1835年)伏隆堡有村数为十村,丹桂堡为五村,而在宣统二年(1910年)伏隆堡有村数增加变为十四村,丹桂堡增加变为七村,堡内行政区划并不变动。
清代行政区划采取两种划分方式:一是“内地十八省”的体制;二是边疆地区军事型或监护型的特殊政区制度,南海县则采取第一种划分方式。根据《南海县建置志》记载,清朝之前,县是由朝廷命官掌握的最低一级的行政区划。为了便于征税,清朝在行政层级中设置了诸如都、堡等行政单位,伏隆堡及丹桂堡就属于此类。丹灶地区在清朝已有较明确的划分,根据《南海县志》记载,康熙三十年(1691年)已有“南抵江浦界,江浦廵司所辖为鼎安都,东南具抵”一说,可知丹灶隶属于南海县鼎安都。

清朝道光年间伏隆堡丹桂堡行政区划
(摘自《清[道光]南海县志》)
由以上梳理可知明清时期丹灶地区行政区划演变的两个特点: 第一,行政区划层级呈下降趋势。丹灶地区的行政区划隶属层间越来越简略; 第二,行政隶属上无明显变化。明清时期,丹灶一直隶属于南海县,唯隶属的都堡名字有部分变动,但实际上其在地理层面和行政关系层面都无变动。
03
丹灶地区行政区划变迁原因探究
在梳理完丹灶地区的行政区划之后,我地从中国的宏观行政区划变迁分析框架出发,以丹灶地区行政区划变迁为基础,力图探究各时期的行政区划变迁原因,深入了解丹灶地区的行政区划变迁。现将各时期变迁原因汇总如下。
先秦至明清时期, 政治因素和自然地理因素影响着丹灶地区的行政区划变迁。其中,丹灶地区在建堡前行政区划的主导因素是政治因素,主要表现在通过行政区划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以维护中央集权统治。同时,先秦时期行政统治体制尚未成熟,郡县制的划分依据一直采用山川形便原则:即以山川、湖泊为界划分行政区域,这样既容易操作,又有利于行政管理以及农业生产。
明清时期, 政治因素依然影响着丹灶地区的行政区划变迁。明清两朝延续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对行政结构进行了优化,为了服从其统治需要,加强行政区划的的设置。此外, 经济因素和税收因素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明朝时期经济持续发展,村与村的交流更加频繁,故丹灶在明朝正式被辖分为村。而明末清初在广东发生的战事和迁界使当时经济下滑,故并未新增太多县村。但丹灶其经济水平依然稳定在相应水平,所以其行政划分并未产生改动。税收对丹灶地区行政区划变迁的影响具体表现在: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征税方式的改变,再加上明朝其采取“税粮数额”作为行政区划的标准,丹灶被征收的税款较过去有所增加。丹灶在这一标准考量下需要调整行政区划以方便按标准征税,合理进行资源分配。
“丹已散,灶尚存”。今日之丹灶,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具有现代意义上的行政区划。从先秦到明清,我地带领大家领略了丹灶地区的“前世”,下一期我地将继续带领大家一览丹灶的“今生”。
[1]郭裴.广东通志[M]:1535.
[2]叶初春.顺德县志[M]:1585
[3]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卷6《核田计》
撰文:小甘、小胡
编辑:植子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