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第四批九江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九府发〔20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我市是一座具有2200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文物古迹丰富。为做好文物古迹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21年1月15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刘瑞祺墓等17处文物列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附件:第四批九江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21年1月28日
附件:
第四批九江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7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