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库区捕鱼!二人已被高州警方拘留

高州水库作为茂名地区的

重要水源地

是茂名的生命之库、

生存之需、发展之基

《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

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而打击违法捕鱼等保护水源工作

一直被公安机关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

5月21日

高州市公安局玉湖派出所

就抓获了两名在库区违法捕鱼男子

当天12时许,玉湖派出所民警和水库管理人员开展联合巡逻执法行动。当民警巡逻至良德库区平山镇柴坡村委附近水域时,发现水下被人放置了两张渔网,但现场却没有发现违法捕鱼者的身影。

民警根据现场环境判断,捕鱼者应该刚刚离开,很大可能会返回收网。于是民警便将巡逻船只靠岸,在隐蔽处进行蹲点伏击。果不其然,半小时后,两名男子驾驶塑料管制作的竹排到达下网水域。正当二人准备收网时,民警迅速出击,将其抓获。现场缴获塑料管竹排一艘和渔网两张。民警随即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两名违法行为人对自己偷盗水库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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