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晚年生活如何很大程度上都跟自己年轻时的为人处世息息相关,不管是子孙满堂还是孤独一人,一切都怨不了别人。但不乏一些心灵扭曲的人,因为自己人生不如意就见不得别人幸福,强行将自己的痛苦加到别人身上,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最后自己也因此失去生命,落得孤苦无依背叛死刑的结局。
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个人叫钱永昌,他被称为时间跨度最大的杀人犯,作案36年共杀15人,可以说他从工作开始都在跟我国法律作对,翻开他的人生档案全是黑色,进监狱就是家常便饭,因打架斗殴、盗窃还有反革命、杀人等罪名6进宫,最后一次被判死刑,在被抓后他笑着说:“我从监狱里出来就没打算再坐牢了”,言外之意就是这次再进去一定是死刑。
钱永昌最后杀人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看不得别人好,他以破坏别人的幸福生活为乐,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像这种心灵扭曲的人也是罪有应得。更可怕的是,他非常喜欢别人给他戴高帽子并且十分狂妄自大,认为全世界的人都应该奉承自己。
今天,我们就走进钱永昌的案件,揭露他的背后的故事,看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出那种丧心病狂的事情。

1936年,钱永昌出生在云南省石林的一个小村子里面,他是个地地道道的云南人,从出生后就没有离开过家乡,因为家里条件不是很好再加上他也不喜欢读书,所以早早就辍学了,在那之后一直靠着打零工贴补家用。可能正是因为没有接受太多的教育就到社会上闯荡,使他养成了小偷小摸等不良习惯,但也练就了能说会道的本事,后来也凭借着能说会道的本事给自己找了一份工作,虽然赚的不多可养家糊口不成问题。
1958年,国家开始修建贵昆铁路,当时因为技术条件还有机械设备等原因,修路还是需要大量的劳动力,钱永昌就跟着乡亲们一起前去应聘做了铁路工,当时钱永昌长得又帅又会说话,很快就跟大家打成一片,同时还收获了部分女子的芳心,其中就包括包工头的妻子。两人在一番接触后便互生情愫,没过多久女人就不顾自己有妇之夫的身份跟钱永昌勾搭在一起,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之后两人就一直保持不当关系,可终究是纸包不住火。

两人不正常关系一直持续到1959年10月,一次两人正在暗处亲热,但没想到被一名工友碰个正着,当时他怕这名工友将事情透露出去,一旦此事被包工头知道,后果不敢想象,他们两人也知道这种事情见不得人,女人也深知要是事情传出去,自己一辈子的名节就毁了。钱永昌也许是为了保护心爱的女子,也可能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名声,在一番思考之后就约了那名工人出去,那人也许想的就是钱永昌想要收买自己,便没有任何准备去赴约了,可谁能想到等待他的将会是死亡。
钱永昌将人约到附近的山崖边,刚开始先是跟他套近乎,趁人不备将人推了下去致人死亡,当时干活并没有那么严格,干到一半跑路的年轻人比比皆是,工人们尽管好奇人不见了,可还以为他是自己离开了,所以并没有深究,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这也是钱永昌第一次杀人,可能也正是因为事情没有被发现,所以他便更加大胆。
在做完一切事情之后,钱永昌跟平常一样正常上班,当女人问他那名工人去哪里了,钱永昌直接实话实说了,女人听后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杀人灭口,因为太害怕了随后就提出了分手,从那之后两人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可能也正因如此,钱永昌性格发生了改变,变得特别暴躁,一有什么事情都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这也为他之后犯事奠定了基础。

1960年,钱永昌因为跟旁边人打架斗殴将人打伤进了警局,被判有期徒刑1年,就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出狱后,钱永昌便过上了无所事事的生活,又没有钱又懒得不想上班,于是他就选择了一个来钱快又不用干活的方式,那就是老本行偷盗,可他又不是当小偷的料子,1962年因为盗窃被人抓个正着,后被送到昆明市第一劳动教养所劳动教养一年。
在看守所里面的改造并没有让钱永昌长记性,出来后他依旧选择偷盗可还是屡战屡败,不管什么时候出手必定能被抓个正着,就这样从1964年到1967年期间,他好几次都因为偷盗被逮入狱,刑满释放后他一直留队就业至1973年。钱永昌可能也意识到小偷并不适合自己,就在大家都以为他改邪归正的时候,他换了一条违法犯罪的道路,选择拦路抢劫。

1974年8月,钱永昌在广西柳州路上拦路抢劫一名银元贩子,在搜刮完其钱财后将人残忍杀害,可能是因为来钱快就没有被人发现,在10月份他再次出手,在贵州贵阳抢劫并杀害一名虫草商人。
在2个月时间里他连杀2人,可却丝毫不知悔意,此时很多人想的都是他会踏上逃亡的路途,可事实却并非如此,他不但没有趁着警方还没有开始逮捕就逃亡,相反还因为反革命被警方抓获,从1974年到1983年,一直在曲靖地区路东煤矿劳动改造。出狱后的钱永昌非但没有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相反更加变本加厉,一次又一次突破道德的底线,等待他的一定是法律的制裁。
期间他还曾越狱逃跑一次,想着越狱的人应该没多大胆子再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可就在警方全力追捕时,钱永昌在1984年又因为诈骗被送进监狱,一直在嵩明四营煤矿劳动改造,直到1994年1月2日刑满释放回到自己老家路南县。

等他出狱已经58了,想要再去抢劫已经是不切实际了,可是自己又没有一技之长,也不愿意干活,为了生存回了老家的他依旧不安分,他经常偷窃别的东西,或大或小,偷来卖了换钱。随着时间的推移,手里的钱也越来越少了,没有生活来源的他对生活失去希望,再看看身边的同龄人那个不是儿孙满堂,只有自己孤苦无依,可他丝毫没有考虑是自己的原因,将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在那些拥有幸福生活的人身上。
就这样,在1994年5月到8月期间,他先后在昆明市跟广西金城江市作案3起,作案地点就选择在小旅馆里面,因为便宜再加上来住的都是跟自己差不多一样的打工人,肯定是上有老下有下,毕竟没有几个年轻人会选择跟人合租的小旅馆。他没有工作,四处流浪,抢了钱财就挥霍一段时间,花完以后就确定下一个目标。他作案手法也如出一辙,就是趁人睡着后拿个小榔头打他的头部,直到被害人死亡,随后拿走他身上全部钱财离开。

因为当时并没有监控,再加上小旅馆人多眼杂,来往的人也很多,且很多都不需要身份证,这就增加了破案难度,也导致事后噩耗不断。从1995年1月直到10月27日钱永昌被警方抓获,一共有10人惨遭其毒手,其中9人死亡,一人成为植物人,丧心病狂的他可以说是平均一个月都会杀1人。
在经过警方仔细侦查,终于找到了一名知情人,据他描述,涉事嫌疑人姓钱,看上去50多岁的样子,此人脸上有一个显著的特征,那就是鼻子下有一颗黄豆大小的黑痣。根据这条线索,警方迅速在各大场所里面进行侦查,几乎是动员全省人员,将钱永昌的照片分发到各大宾馆、客运站还有招待所工作人员手上。

这无疑是一场跟时间赛跑的战斗,只要嫌疑人还在外面一天,就有人面临生命危险,当时全场人人自危,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在10月27日警方接到泸西县城停车场旅社服务员的电话,说看到了钱永昌,警方迅速出动,在即将从泸西开往师宗的小客车上将钱永昌抓获。他非但没有继续潜逃的想法,似乎还有点开心。
在审讯时,警方询问他作案动机,问他为什么要肆无忌惮地滥杀无辜,他的一番话让人震惊,他表示:“我就是为了报复社会,每当逛公园的时候,看到别的老人有老伴相随,儿孙绕膝,有说有笑,快快乐乐,心理便很不平衡,想我年近6旬,依然是孤身一人,孤孤单单,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心里就更不是滋味…….”随后他又表示:“我从监狱里出来就没打算再坐牢了”。

最终,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结束了他罪恶的人生,面对警方判决他丝毫没有忏悔,说:“我四处杀人就是为了被枪毙,我根本就不在乎。”
法律是公正的,正义总会到来,也许会迟到,但它永不会缺席,所以一一定要遵纪守法,孤寡老人虽然可怜,可这也是他自作自受的结果,根本不值得同情,只能说死有余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