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碎尸案”手段残忍,凶手杀害10名失足女,最后怎么判的?

曾经的“发小”,眼前的通缉犯,哈尔滨市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七大队大队长许建国的心中充满了讶异,不过许建国并没有遗忘作为一名警察的职责,决定一查到底。

该起大案最早是可以追查到1993年,长大后的杨树彬成了混混,不肯踏实工作,便伙同刘卫军、李江涛抢劫,1993年1月7日晚上八点左右,郝某某、陈某、张某某在哈尔滨市通江街某台球室内被抢,郝某某被刺死,陈某、张某某则被杨树彬等人刺成轻伤。

警方接警后迅速出动,很快将刘卫军、李江涛两人逮捕归案,但杨树彬却逃走了,很难追查到他的踪迹。

杨树彬在潜逃前几年小心谨慎,不敢闹出什么动静,后来认为警方把他忘了,于是在1998年,杨树彬又伙同王世波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对一名异性陪侍人员实施绑架,共抢到了10万元,案发后,王世波被捕,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杨树彬则遭到顺德警方通缉。

大概是多年的潜逃经历,杨树彬甚至有了经验,与警方进行“猫抓老鼠”的游戏,2001年6月20日,杨树彬等人在山东省文登市一出租屋内实施绑架抢劫。

从1998年至2004年,杨树彬的踪迹遍布黑龙江、广东、浙江、吉林、山东、内蒙古等省,杨树彬在文登市犯案三四个月后,又在青岛市一家酒店捆绑了一名异性陪侍人员,实施抢劫……

到2002年9月11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某居民楼住户发现下水道堵塞严重,并且传出难闻的气味,疏通时发现是油腻腻的肉馅,瞧着十分恶心,觉得事情不小,因此报警。经警方调查确认,肉馅正是遭绑架、分尸的两名异性陪侍人员。

至此案发,杨树彬、张玉良、吴宏业、戢红杰四人一共残忍杀害了异性陪侍人员10人,碎尸后扔下水道、垃圾桶以及河里,另外,几人共获赃款200多万元。由于异性陪侍人员本身就是处在社会的灰色地带,难以引起注意,并且杨树彬等人是跨省多地作案,才一次又一次逃脱掉了警方的追捕。

而在吉林警方追查到他们之前,杨树彬、张玉良、吴宏业、戢红杰四人又逃之夭夭了。

至2012年,许建国在对网上在逃嫌疑人进行查询时看到了该起案子,杨树彬又已逃亡了十年,那么他到底逃到了哪里去了?经调查,杨树彬、张玉良、吴宏业、戢红杰四人改名换姓,待在了内蒙古包头市。

其中,杨树彬与戢红杰结了婚,经营了两家台球厅和一个足道馆,孩子都已经五岁大;张玉良与杨树彬分别改名为王学国、王学礼,以兄弟相称搞起了床垫生意,吴宏业则改名为王华炎,从事煤炭生意。

2012年11月2日,哈尔滨警方秘密抵达包头市,将逃亡在外的四人绳之以法,杨树彬在包头市看到许建国时,心中也已经明了,他最终难逃法律的审判。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定义、量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属于情形加重处罚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绑架罪,则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控制他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胁迫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依照刑法第239条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四人落网后,吴宏业因病在监狱中死亡,戢红杰被判处了无期徒刑,杨树彬与张玉良都被判处了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2016年11月2日,杨树彬与张玉良在吉林市被执行了枪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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