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在一致行动人持股每减少5%时及时信披并停止交易,方直科技股东收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方直科技4月26日公告,公司股东黄元忠、陈克让收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经查,黄元忠、陈克让未能在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每减少5%时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交易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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