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宣传月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突出预防和惩治的要求,明确了一系列的重要制度措施,是一部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对于进一步巩固专项斗争的成果,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有重大意义。

二、制定背景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该法将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和成功做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了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建立了有组织犯罪预防制度,完善了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机制,规范了有组织犯罪涉案财产处置规定,健全了有组织犯罪法律责任体系,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主要内容

本法共九章七十七条,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取得的阶段性法治成果,从五个方面对反有组织犯罪作出了专门规定: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写入总则;突出防治要求和责任;规范情报线索处置、案件办理机制;固化“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经验做法;明确相关保障制度。

四、《反有组织犯罪法》

与海关执法

(一)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本法第六条规定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将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纳入考评体系。上述规定明确了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包括监察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各级人民政府及下属的公安部门、司法机关、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移民管理、海关、海警等部门。

海关关员向旅客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典型案例:2019年6月昆明海关缉私部门联合德宏州公安局成功打掉瑞丽市以岩某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47名,打掉走私犯罪团伙14个,拔出了长期盘踞在中缅边境瑞丽地区称霸一方、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经济秩序的“毒瘤”。

(二)严防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移民管理、海关、海警等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严密防范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入境渗透、发展、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第三款规定移民管理、海关、海警等部门发现境外的黑社会组织人员入境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发现相关人员涉嫌违反我国法律或者发现涉嫌有组织犯罪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及时处理。

海关缉私警察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本条规定明确了对境外黑社会组织加强特殊预防,避免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渗透、勾结境内人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实践中,海关应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加强协作配合。海关要加强与移民管理机构、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严防境外黑社会组织人员入境。二是依法进行处理。基于属地管理,境外的黑社会组织人员涉嫌违反我国法律的,由我国有关机关根据我国法律进行处理。海关发现的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物品,应当依照《反有组织犯罪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扣留并处理。

(三)严防海关工作人员出现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专章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确定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重点。该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具体行为类型,包括五类: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在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以及其他涉及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与此同时,该法第五十二条对依法查办或依照职责支持、协助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禁止性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1.接到报案、控告、举报不受理,发现犯罪信息、线索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或者未经批准、授权擅自处置、不移送犯罪线索、涉案材料;2.向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阻碍案件查处;3.违背实施和法律处理案件;4.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5.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五、结语

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宗旨,也是党和国家的不懈追求,体现了党和国家法治化、常态化、专业化开展扫黑除恶行动的坚定决心。昆明海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以此作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全体关警员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势力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严守纪律,严防渗透,规范执法,为营造风清气正、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织牢法治防护网。

供稿:昆明海关扫黑办、缉私局、法规处

编辑:勐康海关 杨荣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阅读 ()
平台声明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