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孙一鸣
编辑|雷映
让金融监管真正“长牙带刺”,正成为近期金融领域频频出现的关键词。
12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一则关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农商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据公告,因违规揽储、虚增存贷款、转嫁费用等八项违规事实,海宁农商银行、该行行长和7名支行行长及1名时任营业部主任同时受罚,合计被处罚款430万元。
据了解,海宁农商银行成立于2014年12月28日,是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由海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整体改制而来,曾荣获浙江省农信机构“综合实力十强银行”称号。截至2023年9月末,海宁农商银行的资产总额达960.75亿元,离千亿银行仅一步之遥。
作为一家民营资本控股的农商行,海宁农商银行被罚背后有何隐忧?
时代商学院研究发现,近年来,海宁农商银行迎来高管动荡期,董事长、行长、副行长、合规风险部负责人等岗位均发生过人事变动,且新任行长上任不足三年就离职。此外,该行的贷款行业集中度较高,截至2022年末的逾期贷款规模同比大增逾1倍,第二大股东还于今年9月成为被执行人。
内控乱象丛生,时任行长和7名支行行长同时受罚
整治金融乱象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今年12月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接受新华社专访时指出,我们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聚焦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事”、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破坏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把板子真正打准、打痛。
时隔不久,12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一则对海宁农商银行及相关高管的行政处罚(嘉金罚决字〔2023〕7号)。

据上述处罚公告,依据相关规定,海宁农商银行、1名时任营业部主任、该行行长和7名支行行长同时受罚,合计被处罚款430万元,案由包括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实际履职、员工违规揽储、员工和该行信贷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违规虚增存贷款、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基金、贷款资金用途与合同用途不符、转嫁费用、未按工程进度发放项目贷款等八项违规事实。
其中,海宁农商银行被处罚款415万元,时任海宁农商银行行长蔡欣悦、时任海宁农商银行丁桥支行行长袁征、时任海宁农商银行城北支行行长胡坚等3人均被警告并分别处罚款5万元。
另外还有时任该行下属支行的5名支行行长、时任该行营业部主任的孙建强6人被处以警告。上述5名支行行长分别为城南支行行长居浩亮、马桥支行行长张翔、长安支行行长李俊、黄湾支行行长孙超群、许村支行行长朱伟恩。不难发现,海宁农商银行共计有7名支行行长在此次处罚公告中被点名。
2022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海宁农商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省海宁市,下辖机构网点合计有70个,共有支行18个(7个二级支行),分布在海宁市辖区内的许村、长安、周王庙、盐官、丁桥、袁花、黄湾、斜桥、马桥等地区。
换言之,除了时任行长蔡欣悦和营业部主任孙建强外,海宁农商银行有近四成支行的行长同时被罚,范围之广令人咋舌。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海宁农商银行董事长、行长、副行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