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鹰坟》电影剧照
革命年代,为适应政治与社会动员的需要,中共宣传部门和文艺工作者曾发掘和创作出一大批影响广泛而深远的经典革命故事,如晋察冀边区的《白毛女》、晋冀鲁豫边区的《小二黑结婚》等。由此,这些故事的构建与传播过程,也就成为见证和解读中共革命思想变迁及中国政治与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路径。正因如此,近年来的学术界已经开始注意到对此类故事的梳理与解读。这些研究极具启发性,令人印象深刻。但整体来看,其问题也较为明显,尤其是(1)所涉及面比较窄,多数研究集中在《白毛女》等少数个案之上;(2)局限于文学史的视野,缺乏历史学尤其是政治史、社会经济史、思想文化史等层面的综合考量。缘于此,笔者等拟以山东莒南大店的“平鹰坟”的故事为例,对该问题再做研究。
一、抗日根据地的“查减”运动:“平鹰坟”故事的发掘与建构
“平鹰坟”的故事是1944年初在山东抗日根据地“查减”运动中被发掘出来的。
到1940年底,山东抗日根据地已发展为中共最重要的根据地之一,覆盖鲁西、湖西、鲁中、鲁南、滨海、胶东、清河、冀鲁边等地。为了巩固和发展这一根据地,从1942年开始,中共及其领导下的抗日政府开展了大规模的“减租减息”运动(简称“双减”),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受各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地区的“双减”工作并不理想,明减暗不减的现象相当严重。例如,大店南村减租户数仅占全村的四分之一,减租亩数仅占三分之一。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群众思想认识不足、立场不够坚定,他们“怕地主变天,怕八路军住不长”,因此,不少人“白天减了晚上送还”,“群众不敢要(地),怕挨整”,“在家动员鼓劲,到会上胆小害怕”。另一方面,部分地主也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拉拢群众,如“地主青年知识分子都参加文化团体,成立高中补习班,公开进行国民党的教育”,“在小学里进行特务活动发展三青团”,等等。
基于以上情况,山东抗日根据地自1943年10月开始,根据中央指示并结合本地实际,着手开展“双减”运动落实情况的复查工作(简称“查减”)。在莒南,1944年3月,县委组建了由时任各界救国会会长袁成隆带队的“查减”工作团,进驻大店开展“查减”运动。
工作团进驻后入村入户,从佃户、村干、积极分子、有年纪的老人及“大店通”、中小地主中了解材料。期间,住在王家庄子村的工作团干部田奎荣到贫农魏家访谈时,听说了他们家二十年前曾给地主的鹰出殡、并因此而全家外出逃荒的故事。
鹰被归为禽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禽兽有根本性的区别,“禽兽”“畜牲”一直被视为侮辱性的词汇。地主迫使魏家为“禽兽”披麻戴孝送葬,既有违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更是对其人格的极大侮辱。工作团敏锐地意识到其中所蕴含的阶级冲突,认为可以将此塑造为地主欺压百姓的典型例子,在斗争大会上“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1944年5月19日,大店召开了第一次斗争大会。“出鹰殡”作为地主压迫农民的典型故事被选定在大会上进行了介绍。但是,斗争会上群众虽然发泄了对地主的怨气,却没有提出减租的要求。于是,工作团又于5月28日在大店北门外栗树林组织召开第二次斗争大会,其间,魏大娘李来清作为苦主代表登台讲述其丈夫魏学墩(后文称“魏老头”)为鹰出殡的冤情。在场群众听后群情激奋,会后整队去王家庄子,平掉了鹰坟,并喊出“穷人要翻身,就要平鹰坟”的口号。以“平鹰坟”事件为转折点,群众动员工作进入新局面。
据当事者回忆,此前参加斗争大会的群众以看热闹者居多,到台上斗地主的都是外庄的,本村人不敢;鹰坟被平后,群众的胆子大了,斗争面大了,贫下中农才站起来,不抱地主的粗腿了。
以此为始,平鹰坟的故事开始文本化,并向全省传播。1944年6月9日,中共山东分局机关报《大众日报》率先报导了“平鹰坟”的故事,文中写道:“魏大娘的老人是因为鹰坟的事,受中和堂欺负太甚,一气而死”,“提起出‘鹰殡’,没有一个人不生气的,全场都要求中和堂向魏大娘的老人烧纸祭坟”,“群众到王家庄,六响土炮声中,数百群众怒平鹰坟,哀乐齐奏,中和堂烧纸叩头祭坟。”

△ “双减”运动现场
同年7月,袁成隆以榴琏为笔名写文控诉大店地主,并以《一封血泪的信》为题发表在《大众日报》上。信中特别举例“出鹰殡”的故事作为庄氏地主“野蛮的政治镇压”的重要证据:穷汉魏学墩因误打死中和堂地主家的鹰,而被迫为死鹰出殡,其母气死,魏家不堪压迫逃荒要饭四五年。随后,《一封血泪的信》被吸纳进由中共莒南县委撰写的《大店查减斗争总结》一文,并刊登在中共山东分局机关刊物《斗争生活》(增刊)。11月,中共山东分局为了推广上述斗争经验,又将《大店查减斗争总结》一文印发至各地方政府和部队。
由山东抗日根据地最权威刊物刊发和最高当局指令转发,平鹰坟故事的真实性及其经验的重要性被坐实。各地政府尤其是文教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故事宣传动员效能,不断将其改编加工成各种文艺形式,举其要者如:
(1)歌曲《平鹰坟:记大店群众斗争》,这是袁成隆在前述故事基础上的又一创作,它以歌曲的形式比较完整地叙述了“平鹰坟”的前因后果,从“凶鹰来抓鸡,他着忙,一锨打死在门前”“硬要披麻戴孝,还要埋在院里边”,到“土炮响怒平鹰坟奏鼓乐,中和堂祭冤魂”,并以此动员群众“大生产,吃饱穿暖,齐抗战”。
(2)连环画《翻身》,作者任迁乔(1919—1999),时为根据地《滨海农村》报社美术编辑,也是工作团的成员之一。他以“平鹰坟”故事为基础创作了连环画《翻身》,来反映大店的群众运动情况。该画得到了中共滨海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王众音的充分肯定,称赞其取材于“当前活生生的事实”,并号召党的宣传部门将《翻身》“送给群众看,念给群众听”,以此来对群众进行教育。与此前故事版本相比,《翻身》的一个最大变化是以“庄阎王”的名号代指大店庄氏地主的全部堂号。据任迁乔后来回忆,“画册发到部队后,有的战士恨得用小刀刺画面上的庄阎王的眼。有的说:‘枪毙这个老家伙!’”。
(3)小说《晴天》,这是王力仿照平鹰坟的故事情节创作的。小说中,贫农李富贵父子为地主王宏银家的狗出殡,狗坟埋在自家院中,李富贵屈辱而死;“双减”运动兴起后,群众召开大会控诉王宏银的恶行,平掉狗坟,并责令王宏银披麻戴孝祭奠李富贵亡灵。《晴天》一度成为山东根据地的文艺代表作,中共山东分局宣传部部长陈沂曾指出,《晴天》从山东的实际情况出发,打消了人们对山东根据地能否实现中共文艺政策的怀疑。1944年,《晴天》由山东新华书店出版,抗战胜利后,又陆续被辽东建国书社、太岳新华书店、晋察冀新华书店、渤海新华书店等许多出版社出版。

△ 《晴天》,新华书店1949年版
(4)鼓词《晴天传》,系滨海区文教科委托铁山区宣传队队长刘品高以小说《晴天》为底本改编的,由临沭县民间艺人吴明选演唱,其首演即在千人群众大会上获得轰动效果。随后,文教科以吴明选为骨干,组织全县艺人培训教授《晴天传》。1947年,渤海新华书店公开出版了刘品高的《说唱晴天传》。
此外,还有宋镜蓉改编的长篇说唱本《晴天鼓词》等诸多版本。
二、解放区土改:“平鹰坟”故事的新版本及其走向全国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的政治形势发生根本性变化,中国革命的任务已经由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转向反对旧的官僚地主阶级剥削压迫,反对国民党政府的专制统治,以建立和发展民主政治,保护和发展民生经济。在此形势下,中共的乡村政策亦开始发生重大转折。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集中注意于向汉奸、豪绅、恶霸作坚决的斗争,使他们完全孤立,并拿出土地来”。新的话语体系下大店地主成为当地“恶霸”的代表,而贫苦农民“平鹰坟”的故事则被树立为“山东人民翻身斗争活生生的典型”。
在山东解放区,以“平鹰坟”故事为基本素材的新的文艺作品继续出现,其中大鼓书《翻身》和话剧《地震》影响尤其大。自抗战胜利后不久,《翻身》即开始在山东解放区流行,但对比此前的相关表述,鼓书所讲述的“平鹰坟”故事发生了很多变化:(1)故事中“庄阎王”在大店欺压和剥削穷人的恶行更多,如强奸妇女、活人试枪、当汉奸、暗杀抗战人士朱玄仓,等等;(2)为了增加故事的可信度,其中的人物更加具体清晰,特别是作为其中主要人物的“魏老头”的名字首次被明确为“魏学墩”;(3)为了突出“庄阎王”的残暴形象,部分故事情节也重新进行了修正,例如,庄阎王放鹰是有意为之,鹰被打死后他一开始是想要魏学墩为鹰偿命,而非出殡;出鹰殡以后不但魏学墩的母亲被气死,魏学墩自己也含恨离世,且在离世前要妻子“等着盼着讲理那一天,务必的给我出苦报怨恨”;斗争大会上也不再是之前的“斗理”,而是魏学墩的妻子上去一边啼哭一边要打庄阎王,等等。1946年7月,中共滨海行署文教处将上述鼓词重新整理编辑后,以《翻身鼓词》为名通过山东新华书店公开出版发行。
“平鹰坟”的故事传播出来时,正在莒南工作的贾霁,也以此为素材开始创作话剧《地震》,并在1946年初在临沂完成创作,同年6月,由山东新华书店公开出版发行。《地震》出版后,很快被搬上舞台,在冀鲁豫边区有比较大的影响力。例如,据《豫东中学校志》记载,该校师生自1946年12月开始排演《地震》,半月后即开始配合反霸诉苦运动,应邀到各地巡演,三个月内即走遍了鲁西北的朝城、东阿、齐禹等地,演出的效果也比较好,许多观众被其感染,地方政府或部队的领导也常常借机就故事中的情节,启发群众的反封建、求解放的意识。
作为山东解放区土改的典型案例,“平鹰坟”的故事所蕴含的基本意义是十分清楚的,更重要的是,这个案例所呈现的操作逻辑与经验具有鲜明的可示范性和推广性,即:以他人的苦难触发群众自身的苦难意识,在诉苦、反霸的基础上,建立民主政权,实现政治和经济的翻身。
1946年5月28日,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的《解放日报》率先发表了新闻通讯稿《三千农民愤恨平鹰坟》,文中除吸纳连环画《翻身》及《翻身鼓词》中的相关情节外,对“出鹰殡”“平鹰坟”的描述也更加详细、具体,文前还特别加了编者按,指出平鹰坟“不仅使山东莒县大店区数千人民从这次斗争中翻了身,而且鼓舞了山东千百万人民的斗争勇气”。《解放日报》同时还刊文指出“大店区人民怒平鹰坟、减租翻身以后,生产情绪异常旺盛。”随后,刚刚创刊不久的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机关报《人民日报》也于6月11日全文转载了该文章。
以“两报”通讯为基础,“平鹰坟”的故事迅速走向全国各解放区,以其为素材的各种艺术创作也在解放区兴盛起来。在晋察冀边区,军区抗敌剧社的创作员轻影(原名臧恩,1925—2001)将《三千农民愤恨平鹰坟》改编为快板书《平鹰坟》,主题的典型意义和较高的艺术水平,使轻影的《平鹰坟》在晋察冀获得了广泛传播和较高的声誉。在陕甘宁边区,剧作家张棣赓(1914—1956)根据《解放日报》通讯稿创作了秦腔《平鹰坟》,1946年11月8日在边区参议会礼堂正式公演。不同于快板书的改编,张棣赓在剧情上做了较大的变动,如朱玄仓被塑造为受压迫的农民,而且并未牺牲;王五的儿子王大力进入游击队成为土改干部;魏学墩的儿子是埋伏在大店村里的地下工作者。
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电影《平鹰坟》的创作历程
1949年后,随着中共革命的胜利,中国社会也由激烈的政治对抗和武装冲突转入和平建设阶段。但在部分中共党人看来,阶级斗争是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平鹰坟”的故事虽发掘于革命年代,但其中所富含的阶级意识和阶级斗争经验,当下仍具有鲜明的警示与教育意义。
因此,时代虽然变了,但“平鹰坟”的故事仍然不断地以不同的版本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以配合各类思想政治运动。例如,1963年,莒南县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请曾在大店查减运动的斗争大会上发言的李来清到县广播站讲述当年出鹰殡的故事。同年,《庄阎王“罪恶史”》一文被莒南县委作为县四级干部大会典型材料下发。1964年,中共莒南县委办公室编写的《大店“庄阎王”》一书由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量为2000册,并于次年刊登在了著名的学术杂志《文史哲》上,题为《大店“庄阎王”罪恶史》。
《大店“庄阎王”》一书延续了《解放日报》通讯稿中的基本内容和情节,但把事件发生的时间改为了1947年土改复查之时。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大店公社还编写《平鹰坟》的戏向群众演出并进行基本路线教育。1970年济南军区政治部《前卫报》社在编辑连队阶级教育文选时,将魏学墩之孙魏绪成所写《出鹰殡》一文收录其中,在魏绪成的叙述中,魏学墩是因为“庄阎王”的鹰经常抓鸡而故意将其打死的,且在出鹰殡时将鹰牌位砸向了“庄阎王”;出鹰殡后魏学墩的母亲因去庄家讲理而被打死。
相比之下,在新时期的各种新版本中,电影《平鹰坟》的创作与拍摄历程,是最值得关注与思考的。1973年初中共临沂地委接到山东省委任务,要求创作一个反映土改题材的剧目。为此,临沂地委在原有临沂地区创作组(1959年成立)的基础上,成立了土改剧组,并由地委副书记李福崇担任组长。剧组成立后,参照以往样板戏的创作经验,在反复研讨基础上,最后确定以“平鹰坟”的故事为创作蓝本。为完成创作,剧组到大店体验生活,以座谈会的方式访谈了大店及其周围村落的干部、村民、莒南县委、大店镇委的干部等各类人士,累计达40余人次,访谈的内容以“平鹰坟”的故事为中心,包括家史、地方史、减租减息、土改复查等。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和创作后,剧组完成了剧本初稿,定名为《换新天》,并由平邑县豫剧团排演。
其时,全国各大电影制片厂刚刚奉命恢复生产,但长期在“极左”思想影响下,电影创作队伍已经大幅度萎缩。以上海电影制片厂(后文简称“上影厂”)为例,其全部52名创作人员中,只有3人能独立担任编剧工作,8人可搞改编,能担任编辑工作的不足一半。在此情况下,电影厂不得不四处求援、找剧本。上影厂文学部的夏天等人到临沂看了《换新天》的演出后,认为剧本基础很好,可以改编后搬上银幕。于是在夏天等人指导下,临沂创作组以朱孟明、王火为中心执笔改写电影文学剧本,并于1976年1月和6月完成了初稿和二稿。
在此过程中,剧组严格遵照革命样板戏的创作要求,坚持“三突出”的原则,以塑造工农兵的英雄形象为基本任务,由此形成的电影版“平鹰坟”故事,与革命年代的版本相比,又有了新变化:(1)故事的一号人物改为吕镇山,目的是通过塑造他的成长“写出农民在革命中的作用”;(2)吕镇山是革命斗争中的英雄,在外逃中加入了共产党,并在返乡后担任农会会长,领导完成了当地的土改斗争;(3)故事改为以国共内战为背景;(4)剧本的主题除了阶级斗争以外,还增添了以吕镇山为代表和以赵志刚为代表的党内两条路线的斗争。
1977年2月,剧本通过了文化部的审查,并被列入重要革命历史题材的故事片拍摄任务。随后,上影厂决定由傅超武、彭恩礼(后改为高正担任)担任该片导演,同年6月27日,电影《平鹰坟》进入拍摄阶段,12月基本完成摄制工作。次年3月,通过了文化部审查,并于12月印制了电影完成台本。1978年,电影《平鹰坟》上映。

△《平鹰坟》电影海报
然而,电影《平鹰坟》的创作与拍摄,正处于中国社会的大转型时期。从大的环境说,“文革”结束,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开始从政治斗争向经济建设转移,淡化阶级斗争意识已经成为新时期党的基本指导思想,以阶级斗争为题材和指导思想而出炉的《平鹰坟》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从小的环境看,“四人帮”所倡导的文艺创作“三突出”原则,也因背离了文艺创作的基本规律而遭到文艺界的谴责。虽然在后期的拍摄过程中,剧组为适应形势转变对剧本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以增加故事的曲折性和趣味性,但其主旨与话语形式并没有根本性改变。因而电影上映不久即遭到了严厉批评,其矛头所指就是“三突出”原则对电影真实性的影响。例如,有人指出,影片为表现人物的悲切心情,一夜之隔镜头由一人多高的玉米地切换到了白雪覆盖的田野,这种对“强烈”效果的片面追求,忽视了镜头间的内在联系,影响了影片的艺术效果;有人指出,片子在艺术处理上有不少败笔,“使人感到矫揉造作,牵强附会,很不真实”等等。
四、回到原点:“平鹰坟”故事的史实辨析
“平鹰坟”的故事以其特有的典型意义,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新中国三十年,不断被党的宣传部门和文艺工作者进行改编,以发动民众参与相应阶段的经济革命、政治革命或文化革命,平鹰坟的故事也有了诸多的版本(见下表)。其中,不乏严肃的政治与学术作品。但不能不指出的是,随着版本的增多,内容的不断丰富,人物与细节虽然日渐具体、清晰和生动,故事的文学性色彩日渐突出,历史真实性不断模糊。

△ 与“平鹰坟”故事相关的文艺创作
不仅如此,在“出鹰殡”“平鹰坟”故事的启发下,根据地和解放区还发掘出了许多类似的故事:在荣成,北齐山村的贫农陈竹青打死了恶霸地主张凤楷的狗,陈父被迫为狗出殡,不久即悲愤交加而死,村中吃过此狗的肉的村民也被迫为狗立碑,荣成草庙村剧团还以此为基础创作了名为《出狗殡》的剧目进行公演。在蓬莱,安香店村的贫农于振财因打死了地主家的狗而被迫出狗殡,并因此病倒身亡。在即墨,山东头村的苗娟烈等少年打死地主于正清家的一条疯狗而出狗殡。在庆云,张巧村地主张百钧迫使贫农张希诺出狗殡,逼得张希诺家破人亡等等。
这些故事所描述的,除个别是日寇所为外,绝大多数为地主所干,其内容虽有差异但基本逻辑与结局大体相同。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临沭县相关部门在开展文史资料征集过程中,还特意强调征集“出猪殡”“出狗殡”之类的资料。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阶级斗争理论的淡出,有关“平鹰坟”的故事又有了新的表述,例如,新时期的相关作品说:当时的庄氏族长庄余珍听说“出鹰殡”的事件后,狠狠训斥了中和堂的家长,后者回家又教训了放鹰的儿子庄善昌后,并差人“送给了魏学墩一担糁子、五块大洋,算是赔礼道歉”。再如,因“平鹰坟”的故事,大店庄氏地主有了“庄阎王”的称号,但新时期以来随着对传统文化的重新重视,人们更多地强调大店庄氏地主“科举世家”“文化世家”的身份,如有资料说,大店庄氏以科举起家,到清末最后一位进士庄陔兰为止,累计56人取得各类功名,其中进士8人,举人14人,为官者近200人等等。
面对以上种种现象,我们不能不产生一个疑惑:平鹰坟的故事到底有没有真实性和可信性?这是个极为关键和重要的问题。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不少资料证明这个故事具有一定的真实性。一方面,从理论上说,党的领导部门曾把求真求实作为发掘和塑造这一类故事的基本指导思想。《大店查减斗争总结》即曾指出:“斗争会就是斗真理,有证有据,所谓‘有鼻子有眼’的、真实的、具体的事实,才是斗争的依据。而顽固的斗争对象,也只有在这个条件下,才会向群众低头。”
另一方面,诸多见证者的存在也表明该故事具有可信性。作家王火在大店调查时,曾有见证过“出鹰殡”事件的村民回忆:“地主放鹰,魏大爷打死鹰后,地主又吊柳树上殴打。堆鹰坟要披麻戴孝,用四十车子土堆坟。因天井小埋(宅子)外边”;也有见证过“平鹰坟”过程的当地群众向他回忆:“(斗争)大会不到三点即散会,平鹰坟时放鹰砸人的人已死,他的孙子弄来了,当时仅三十岁,(他)上去认错。群众主动平鹰坟,弄几桌菜吃,鼓手组织十几个,四点来钟上王家庄子平的鹰坟”;更有人向王火回忆说:鹰坟被刨开后,挖出了鹰棺材,“棺材二尺长,用二十年了,当时也坏了”等等。
但同样必须明确的是,平鹰坟的各种故事版本中存在许多经不起推敲之处。从大处说,作为故事缘起的“出鹰殡”事件,其基本内容与情节主要是建立在口述记忆上的,亦即通过查减工作团调查发掘所得,迄今没有发现任何文字性记载。从小处说,故事中的有关情节存在史实与记忆之间,以及不同记忆之间的矛盾现象。
例如:(1)在以通讯《三千农民愤恨平鹰坟》为代表的“平鹰坟”故事中,魏学墩在出鹰殡后只“吞声咽气的苦撑了几天”便含恨离世,他的死也成为故事的关键环节,成为接下来平鹰坟阶段枪毙庄阎王的主要罪证之一。但据魏学墩的独子魏延庆事后回忆说,出鹰殡后全家向东乞讨逃荒,在外混了五年,后来因父亲想家,又回到了村里,直到1942年才去世。换言之,魏学墩是在出鹰殡事件发生近20年后才去世的,而不是上述通讯中所说的那样。而且,在1944年《大众日报》的报导中也只提及了魏学墩的母亲因出鹰殡受气而死,但并未提及他本人。(2)故事中被枪毙的庄阎王,也不是迫使魏家出鹰殡的地主庄善昌或其子孙,而是一位名叫庄英甫的地主,而且其被公审枪决是在解放战争时期的1947年6月,而不是抗战时期的“查减”运动。(3)有的故事版本中提及庄善昌父亲赔偿魏家之事,但据大店庄氏族谱记载,庄父生于1854年,卒于1880年,到出鹰殡事件发生的那年——也就是大多数故事版本所说的1923年,庄父早已过世近半个世纪。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以平鹰坟故事为底本的许多文艺作品,为了达到宣传的效果,更是刻意进行了虚构。连环画《翻身》的作者任迁乔回忆其创作过程时就曾说:“我便把大店地主压迫剥削农民的事实(其中也有历史的),连串起来,塑造了一个名叫‘庄阎王’的地主形象。”
由此,第二个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产生了:作为一个半历史半文学的故事,其真实性与可信性究竟表现在哪里?或许只有回答这个问题,才能使我们明白它何以能够跨越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域而得到广泛传播。以笔者之理解,这个真实性与可信性就是它所反映的社会现实问题,即严重的社会贫富分化,底层民众没有任何尊严的穷困苦难生活以及对公平正义的渴望。而“出鹰殡”之类的故事,其作用在于使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具体化、形象化。至于故事的细节真实可信与否,倒是其次的了。
余论
近年来,学术界对革命年代中共的政治与社会动员问题做了不少的研究,许多成果在新资料、新问题、新观点的发掘和拓展上令人印象深刻。但也有不少研究专注于历史细节真假的考辨,并由此而对其政策特别是策略运用的合理性进行质疑乃至批评。不能否定其价值与意义,但深入分析也会发现这类研究普遍存在“大局关照”缺失的现象,即对革命年代的政治与社会动员是建立在什么样的问题意识之上以及这类问题是否具有合理性,缺乏充分的认识与思考。这个问题意识就是笔者在前文所提到的“严重的社会贫富分化,底层民众没有任何尊严的穷困苦难生活以及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就近现代中国而言,此类问题的真实性是毋庸置疑的。
在平鹰坟故事发生的山东莒南,这类问题就十分典型。一方面是严重的贫富分化,据时人对大店附近邵家泉头村的调查,该村有52%的家庭拥有不足10亩的耕地,无地农户多达24%;据中共山东分局的调查,当地地主家庭每人的全年日常用费为134.35元,富农每人每年为106.46元,中农为56.7元,贫农只有18.66元,而大店庄氏地主每天的家庭开销就达10~20元之多。另一方面是严苛的地主剥削,据民国《重修莒志》载,当地佃户“累世无清偿之期,一年劳力所得,全归地主”。此外,就是严重的社会不公平。以教育为例,据统计,1928年时莒县学龄儿童约6.3万余人,失学者约90%;同期,许多大店庄氏子弟不但接受了普通教育,而且部分更是接受了现代高等教育乃至国外留学教育。这也说明,关于平鹰坟的故事,虽然在其发掘、构建与传播过程中,存在许多细节上的不实之处,但它所反映的当地基层民众生活的穷苦,却是确凿无疑的。
应该说,正是这种表述与呈现才唤醒了底层民众的共同体验与一致行动。正如青年农民蓝志海在给《解放日报》的信中所说:看了《平鹰坟》的故事,联想到了自己家过着的“牛马一样的生活”,认识到了在解放区里穷人大部都翻了身或正在翻着,认识到了共产党是为穷人办事的。当然,当故事的重心从诉苦转向阶级斗争时,它也就从一种自下而上的、具有广泛民间经验的话语形式,转变为自上而下的、精英意识的表达与解读,故事的社会真实性打了折扣,社会基础与市场基础也由此而削弱。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电影《平鹰坟》,也很难逃过不昙花一现的境况。(原载《广东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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