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案例:灵活用工平台个税被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税一稽罚﹝2024﹞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

违法行为类型: 涉税罚款

违法事实: 2020年5月至2022年11月,该单位平台下灵活用工自然人注册会员龚***、刘***、朱***金等人月经营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应税收入合计3837029.02元,已扣未缴个人所得税,应补缴个人所得税30696.23元。

(1)2020年:该单位向平台下灵活用工自然人注册会员龚***、刘***、刘***支付505746.19元应税经营收入已扣未缴个人所得税,应补缴个人所得税4045.97元。少缴个人所得税:505746.19×0.8%=4045.97

(2)2021年:该单位向平台下灵活用工自然人注册会员龚***、陈***、刘***等支付2811851.79元应税经营收入已扣未缴个人所得税,应补缴个人所得税22494.81元。少缴个人所得税:2811851.79×0.8%=22494.81

(3)2022年:该单位向平台下灵活用工自然人注册会员朱***、龚***、张***等支付519431.04元应税经营收入已扣未缴个人所得税,应补缴个人所得税4155.45元。少缴个人所得税:519431.04×0.8%=4155.45

综上,该单位检查所属期间合计应补缴个人所得税30696.23元。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对该单位少缴已扣的个人所得税30696.23元处以50%的罚款,即15348.12元。

罚款金额(万元): 1.5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2-04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7-10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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