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成都5+2城区义务教育政策汇总!各区招生细则、报名时间→

近日,成都多区陆续公布2025义务教育细则

小编在这里汇总了5+2城区的招生细则

一起来看看详细的内容吧

天府新区

招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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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

PART.01

(一)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PART.02

(二)信息采集

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

4月25日,发布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5月6日至16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5月19日至22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教育卫健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PART.03

(三)公办小学入学

1.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

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分3个批次进行,已被新区公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均不再参加后续各批次录取。

(1)第一批次

5月24日至25日,C、E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本学区学校入学志愿填报。6月4日,组织开展录取并公布结果。

(2)第二批次

6月5日至7日,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小学部)以及部分C、E学区学校入学志愿的A学区户籍适龄儿童,自愿填报部分C、E学区学校入学志愿的F学区户籍适龄儿童,自愿填报部分E学区学校入学志愿的G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已填报第二批次入学志愿的适龄儿童,均应按要求同时填报第三批次入学志愿。6月9日至10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第三批次

6月5日至7日,新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6月11日至14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5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统筹意愿填报。6月16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2.专项招生小学入学

符合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四川天府新区云龙路小学以及部分C、E学区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按要求自愿报名,被学校专项招生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新区其他各批次公办小学入学录取

5月27日至28日,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月30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

6月2日至4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每一个批次公办小学入学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的补报。已完成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但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报名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新区入学的,由教育卫健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四)民办小学入学

新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由教育卫健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教育卫健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教育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优先面向区内专项招生。

5月24日至25日,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小学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月27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

6月2日至4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小学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成都市其他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6月4日至9日,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6月18日,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9日至20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确认。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

6月23日,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由教育卫健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6月23日,符合民办小学报名条件且未被民办小学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

6月25日,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录取并公布结果。

(五)入学报到

7月8日前,适龄儿童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初中入学

PART.01

(一)信息核对

4月21日至25日,成都市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新区就读初中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6月3日,平台公布升学对应区域。

PART.02

(二)公办初中入学

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分3个批次进行,已被新区公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均不再参加后续各批次录取。

(1)第一批次

6月10日至11日,C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C学区学校以及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中学入学志愿填报。6月21日,组织开展录取并公布结果。

(2)第二批次

6月24日至25日,A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元音中学、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四川天府新区湖畔路中学、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中学入学志愿的D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6月26日至27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第三批次

6月28日至29日,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6月30日至7月2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7月2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2.专项招生初中入学

符合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中学以及部分C学区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按要求自愿报名,被学校专项招生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新区其他各批次公办初中入学录取。6月13日至14日,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6月17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6月19日至21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市直属学校入学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6日至19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6月16日至1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享有已取得的新区公、民办初中录取学位,也不再参加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以及新区公办初中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且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在新区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录取学位的,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每一个批次公办初中入学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的补报。已完成信息采集,但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小升初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报名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新区入学的,由教育卫健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PART.03

(三)民办初中入学

新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由教育卫健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教育卫健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教育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优先面向区内专项招生。

5月24日至25日,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初中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月27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

6月2日至4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初中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成都市其他民办初中(含直升)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6月3日至4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6日,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6日至19日,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6月26日,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3日至4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确认。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

7月6日,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由教育卫健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7月7日,符合民办初中报名条件且未被民办初中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名。7月9日,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空余计划录取并公布结果。

(四)入学报到

7月10日至11日,学生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其他群体入学

PART.01

(一)随迁子女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以及原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川天社发〔2022〕240号)相关规定办理。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新区公办小学,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入学。在新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划片范围升学;在新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升学。

PART.02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开展入学评估,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并落实“一人一案”,保障新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PART.03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教育卫健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PART.04

(四)多子女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通过指定的招生入学平台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可能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家长可申请其他未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其法定监护人须于4月14日至18日,向已在读子女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通过的,于5月19日至23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请。5月29日,学校告知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入学。

PART.05

(五)其他

按规定做好新区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12日至16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并按要求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新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后,由教育卫健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5月22日,公布审核结果。7月4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在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或监护人为新区户籍的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新区公办学校就学的,于5月12日至16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育卫健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5月22日,公布审核结果。7月4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图源:天府教卫发布

高新区

招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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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

PART.01

(一)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PART.02

公办小学入学办理步骤

查看登记点

4月25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学校发布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网上信息采集

5月6日—16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根据4月25日各小学发布的登记公告范围选择登记点,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5月19日—22日,因特殊情况未完成联网审核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现场审核。

注意: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集体户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工作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提交资料,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成都高新区金熊猫A、B、C类人才子女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登录“金熊猫人才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办理。

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成都市产业领军人才子女等申请入学的,于5月12日—16日登录“成都招考(https://online.cdzk.cn/)”进行申请办理。

入学结果查看

6月17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入学结果,同时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

注意: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

7月8日前,学校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办理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手续。

PART.03

民办小学入学办理步骤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教育体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民办小学招生简章经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于4月30日后公布。

网上报名

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4日—9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违规组织招生报名。

组织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18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结果。

学位确认

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19日—20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符合政策条件的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录取(已录取的跳过此项)

6月23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民办学校空余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3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6月25日,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空余学位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参与民办小学空余学位电脑随机录取被录取的,以该民办小学学位为最终学位。

学生报到

7月8日前,学校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办理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手续。

初中入学

PART.01

公办初中入学办理步骤

信息核对

在成都高新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于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对。

在成都高新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4月2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经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在成都高新区升学。

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回成都高新区就读初中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成都高新区升学的,于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回蓉生信息采集,并携带户口簿、学籍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明于4月21日—25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进行现场审核。

4月21日—25日,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注意: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集体户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工作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成都高新区金熊猫A、B、C类人才子女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登录“金熊猫人才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办理。

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成都市产业领军人才子女等申请入学的,于5月12日—16日登录“成都招考(https://online.cdzk.cn/)”进行申请办理。

信息公布

6月3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30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公布公办区属初中划片范围。

组织录取

市直属学校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6月16日—19日,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市直属学校。6月25日,成都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区属公办初中录取:

6月26日,教育体育局发布区属公办初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公告。

第一批次:区属部分初中学校面向全区小学毕业生电脑随机录取。6月26日—28日,教育体育局组织第一批次录取网上报名、开展电脑随机录取。6月28日,在第一批次录取的报名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批次:区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小学毕业生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6月29日—7月2日,教育体育局组织区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小学毕业生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7月2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对于在成都高新区外就读,需回成都高新区升学的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在成都高新区就读的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因户籍变动,户籍地与就读小学不属于同一片区,小升初时申请到户籍地升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小学毕业生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小学毕业生,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小学毕业生入学。

学生报到

7月10日—11日,学生根据录取初中学校的安排,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PART.02

民办初中入学办理步骤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简章须经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于4月30日后公布。

网上报名

(1)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于6月3日—4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

(2)符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申请入学的,于6月16日—1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组织录取

6月6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区属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民办一贯制学校报名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录取。

6月11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6日,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区属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学位确认

7月3日—4日,被民办初中和区属公办初中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学的,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民办初中空余计划录取(已录取的跳过此项)

7月6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民办初中空余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7月7日,符合民办初中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初中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名1所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初中。7月9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报名民办初中空余计划且被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

入学报到

7月10日—11日,学生根据录取初中学校的安排,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其他群体入学

PART.01

(一)随迁子女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及《成都高新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成高教文体发〔2022〕16号)相关规定办理。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成都高新区公办学校,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小一随迁子女学位安置结果于7月3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公布,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办理入学报到。初一学位安置结果于7月2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法定监护人于7月10日—11日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PART.02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成都高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3月—5月开展入学评估,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落实“一生一案”,为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适宜的义务教育。

PART.03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PART.04

(四)集体户子女入学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成都高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成都高新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劳动合同和成都市社保(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中仅一方为成都高新区集体户的,需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满半年)等材料,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PART.05

(五)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

按规定做好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其法定监护人为成都高新区户籍的,可向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PART.06

(六)购房人子女就学

按照《促进成都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举措》和《成都高新区支持购房人子女就学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办理。

PART.07

(七)其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新生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段同一学校(校区),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29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其他

成都高新区中和AB片区的学校实行小学一年级入学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成都师范银都小学面向成都高新南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录取办法按照2022—2024年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将通过“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成都高新云芯学校等其他按政策报名录取的学校,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2025高新区幼升小日程表

2025高新区小升初日程表

图源:高新区教育体育局

锦江区

招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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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

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PART.01

第一步:明确入学对象

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PART.02

第二步:确定登记点

4月25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查看户籍入学登记公告、登记点。

PART.03

第三步:信息采集及审核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5月6日—16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

5月19日—22日,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随迁子女

4月1日—30日,申请人须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进行申请办理。

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5月12日—16日,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PART.04

第四步:查看入学结果

6月17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7月3日—4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平台”查询学位结果。

PART.05

第五步:学生报到

7月8日前,公民办小学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7月3日—4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统筹安排就读小学办理入学报到。

民办小学入学流程

凡要进行民办小学报名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在“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PART.01

第一步:明确入学对象

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条件的适龄儿童。

PART.02

第二步:取得报名资格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5月6日—16日,在“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公办小学信息采集,确有需要的于5月19日—22日到现场完成资料审核。

随迁子女

4月1日—30日,在“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并通过审核。

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5月12日—16日,在“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PART.03

第三步:网上报名

6月4日—9日,在“入学服务平台”中的“民办小学”报名模块选报1所民办小学。

PART.04

第四步:查看录取结果

6月18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入学服务平台”查询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PART.05

第五步:学位确认

6月19日—20日,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平台默认为公办学位。

PART.06

第六步:学生报到

适龄儿童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初中入学

公办初中入学流程

PART.01

第一步:明确入学对象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它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PART.02

第二步:信息核对(采集)

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回蓉生)

4月21日—25日,在“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核对(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注:在锦江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锦江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

随迁子女

4月1日—30日,在“入学服务平台”中“随迁子女”模块申请。

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少年

5月6日—16日,集体户子女、在锦江区居住的港澳台适龄少年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到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PART.03

第三步:查看升学对应区域

6月3日,查看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如要报名市直属学校:6月16日-19日进行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6月25日查看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PART.04

第四步:查看录取结果

7月2日,查看区属公办初中录取结果。

PART.05

第五步:学生报到

7月10日—11日,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民办初中入学流程

PART.01

第一步:取得报名资格

本市小学毕业生(含回蓉生)4月21日—25日,在“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核对(采集)。

随迁子女

4月1日-30日,在“入学服务平台”中“随迁子女”模块申请。

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少年

5月6日—16日,集体户子女、在锦江区居住的港澳台适龄少年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到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PART.028

第二步:网上报名及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6月3日—4日,直升申请;6月6日,查看录取结果。

民办初中学校:6月16日—19日,在“入学服务平台”报名;6月26日,查看区属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已自愿报名并被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PART.03

第三步:学位确认

7月3日—4日,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进行网上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

PART.04

第四步:学生报到

7月10日—11日,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温馨提示

1.本区已发布三所调整入学相关事宜的小学:

2025年就读这三所小学划片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须于2024年8月31日(含)前落户,在2024年8月31日后落户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026年就读上述三所小学划片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继续实行落户须满一年的调整,须于2025年8月31日(含)前落户。

2.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小孩与已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小一、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4.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进行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以上图源:锦江教育

青羊区

招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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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

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PART.01

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PART.02

信息采集及资料审核

1户籍学生入学:区教育局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在平台上申请绑定,划片或电脑随机录取进入同一所学校(校区)就读。未申请绑定的应分别采集信息并完成后续各项入学流程。

5月19日—22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适龄儿童本区户籍、实际居住、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2.其他群体入学请参见本细则第五点。

PART.03

公办小学入学

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100%产权)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校验、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PART.04

民办小学入学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所属民办小学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4日—9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学校。

6月18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9日—20日,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

6月23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民办学校空余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23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

6月25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空余学位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

PART.05

入学告知

1.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2.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于7月3日—4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按学校安排到校确认学位。

初中入学

PART.01

信息核对

1.在青羊区小学就读的所有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学生基础信息核对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在平台上申请绑定,划片或电脑随机录取进入同一所学校(校区)就读,未申请绑定的应分别采集信息并完成后续各项入学流程。

2.在青羊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青羊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青羊区就读初中的。其法定监护人须于4月20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现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在青羊区入学。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的青羊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青羊区就读初中的。其法定监护人须于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回蓉生信息采集,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在青羊区入学。

PART.02

公办初中学校报名及录取

1.市直属公办初中报名及录取

6月16日—19日市直属公办初中(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成都二中)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市直属公办初中。(具体报名条件参照成都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2025年3月18日发布的相关推文)

6月25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公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公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公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的符合在青羊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2.青羊区属公办初中录取

6月3日,本市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30日,区教育局公布青羊区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7月2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青羊区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PART.03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及录取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3日—4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6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1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6日—19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学校。

6月26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6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民办学校空余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7月7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名1所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学校。

7月9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PART.04

学位确认

7月3日—4日,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被民办学校空余计划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PART.05

入学报到

7月10日—11日,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其他群体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及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成都市青羊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成青教〔2022〕133号),随迁子女申请在青羊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于4月1日—30日期间,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评估和安置工作,落实“一人一案”,根据评估情况合理安排入学方式。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多子女入学

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小孩随已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29日,区教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购房新政”人员子女入学

符合《青羊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成青住建交[2024]126号)文件“第一条 购房就学支持”的适龄儿童,若在青羊区有入学需求,其法定监护人请持青羊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成都市户籍迁移政策人员的情况说明》及入学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购房者身份证、购房者及子女原籍户口簿、商品房网签备案表、子女医学出生证明)进行办理。

小学入学请于5月19日—22日,到所购新建住宅地址对应的登记点进行资料审核和网上信息采集(此前不用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具体安排详见登记点微信公众号或校外公示栏。

初中入学请于5月12日—16日到区教育局进行资料审核(此前须于4月21日—25日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入学登记及信息采集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未尽事宜由负责制定“购房新政”的相关部门进行解释。

在青羊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成教函〔2020〕38号)的通知要求办理,其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12日—16日向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集体户子女入学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青羊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12日—16日向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青羊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劳动合同和成都市社保等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注意事项

自2026年起,青羊区公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学位紧张片区优先保障户籍在青羊区,且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法定监护人提供拥有100%产权的房产证,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少年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其他小学毕业生入学。

以上图源:青羊教育

金牛区

招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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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

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PART.01

入学对象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金牛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PART.02

信息采集

金牛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于4月25日前发布。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

PART.03

公办小学入学

5月19日—22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

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房屋产权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且该房产为监护人100%产权,同时满足该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薄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6月17日,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下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PART.04

民办小学入学

区教育局审核所属民办小学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4日—9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1所民办小学。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民办小学录取

6月18日,区教育局组织区属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23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空余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23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

6月25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空余学位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

PART.05

小学学位确认

6月19日—20日,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

PART.06

小学学位确认

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的就读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初中入学

PART.01

信息核对

在金牛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在金牛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金牛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毕业信息核对结束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金牛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金牛区升学。

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金牛区就读初中的金牛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人在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需在金牛区升学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申请人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在金牛区申请就读初中的集体户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须在4月21日—25日向区教育局现场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并审核。在金牛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申请就读金牛区初中学校的,须在5月30日前,向区教育局现场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并审核。

PART.02

公办初中入学

市直属学校录取

6月3日,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6日—19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市直属学校。

6月25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符合金牛区入学资格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金牛区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部分学位紧缺片区优先保障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户籍儿童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6月30日,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

7月2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PART.03

民办初中入学

金牛区所属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及学校招生简章等经过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6月3日—4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6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1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6日—19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学校。

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区域内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6月26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6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空余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7月7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名1所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学校。

7月9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初中学位确认

7月3日—4日,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

PART.04

入学告知

公办、民办初中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位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的就读学校。

学生于7月10日—11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其他群体入学

随迁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随迁子女申请在蓉接受义务教育的,于4月1日—30日期间,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在金牛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随原就读学校划片范围升学;在金牛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7月4日前,区教育局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残疾儿童少年

区教育局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妥善做好金牛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评估和安置工作,落实“一人一案”,确保“应进全进”。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多子女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小孩与已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29日,区教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其他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成都市金牛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6日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金牛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中心城区(5+2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按规定做好在金牛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其法定监护人为金牛区户籍的,可于5月工作日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025年成都市金牛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

2025年成都市金牛区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日程

以上图源:金牛教育

武侯区

招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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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

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PART.01

入学对象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条件的适龄儿童。

PART.02

信息采集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于4月25日发布。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6日—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进行申请办理。

3.集体户子女、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12日—16日向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PART.03

资料审核

5月19日—22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PART.04

公办小学入学

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100%产权)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校验、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PART.05

民办小学入学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1.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4日—9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1所民办小学。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3)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组织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18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结果。

3.学位确认

6月19日—20日,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月23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3日,符合民办小学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小学。6月25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参与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被录取的以该民办小学学位为最终学位。

PART.06

入学告知

公办、民办小学于7月3日—4日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7月3日—4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按时办理入学报到。

初中入学

PART.01

信息核对

1.在武侯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核对。

2.在武侯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由现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武侯区入学。

3.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回武侯区就读初中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简称“回蓉生”),其法定监护人于4月21日—25日登录“武侯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读中小学”—“小升初回蓉生办理”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武侯区入学。

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武侯区入学。

5. 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集体户子女、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其法定监护人于 4 月 21日—25日登录“武侯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读中小学”—“其他政策入学申请”进行申请办理。

PART.02

公办初中入学

6月3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6日—19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市直属学校。6月25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其法定监护人放弃市直属学校学位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2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属公办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PART.03

民办初中入学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1.网上报名

6月3日—4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

6月16日—19日,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初中。

所有民办初中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组织录取

6月6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报名直升人数未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计划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报名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11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6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本区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PART.04

学位确认

7月3日—4日,被民办初中和区属公办初中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入学。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PART.05

学位确认

7月6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空余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7月7日,符合民办初中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初中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名1所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初中。

7月9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报名民办初中空余计划且被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

PART.06

入学报到

7月10日—11日,学生按录取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其他群体入学

随迁子女

按照《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及《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武府教〔2022〕88号)相关规定办理。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武侯区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在武侯区小学毕业且申请就读武侯区公办初中的,随就读小学划片升学;在武侯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申请就读武侯区公办初中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3月—5月开展入学评估,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并落实“一人一案”。

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多子女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小孩与已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29日,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购房人子女就学

按照《武侯区住房“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武住建交〔2024〕129号)》要求办理。

1. 小学入学

2024年11月1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购买武侯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落户条件,2025年其子女确需在武侯区就读小学的,于5月16日到武侯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申报,由区教育局根据2025年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 初中入学

2024年11月1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购买武侯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落户条件,2025年其子女确需在武侯区就读初中的,于4月21日—25日到武侯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申报,由区教育局根据2025年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成都市武侯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武侯区合法居住证明、劳动合同和成都市社保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按规定做好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为武侯区户籍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025年成都市武侯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

2025年成都市武侯区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日程

以上图源:武侯教育

成华区

招生细则

↓↓↓

入学流程

PART.01

入学对象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即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公办初中入学对象:

公办初中入学对象: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民办初中入学对象:

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的小学毕业生(即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

PART.02

办理提示

1.成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填报(初中:4月21日-4月25日;小学:5月6日-5月16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不能在当年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5月6日-5月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学入学服务”完成信息填报,并下载填写2025年缓学申请表。于5月19日-5月22日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等相关印证材料和缓学申请表向区教育局指定的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点提交延缓入学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准备案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正常参加信息采集即可。

2.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6日-5月16日(小学)、4月21日-4月25日(初中)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3.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19日-5月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小孩随按政策入学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公办中小学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公办中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已确认民办学位但又放弃的,法定监护人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参与民办学校空余计划被录取的,以空余计划学位为最终学位。

6.为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于4月开展入学评估,详见《2025年成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衔)评估公告》(点击划线部分即可跳转阅读)。

7.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购买成华区新建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其子女在2025年有小一入学需求的,经公安预审具备落户条件的,于5月19日-5月20日在新建住宅所属对应登记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申报,并参照当年小一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执行。

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购买成华区新建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且其子女在2025年有初中入学需求,经公安预审具备落户条件的,如其子女为成都市范围内小学就读的毕业生,于4月21日-4月30日将成华公安分局发放的《符合成都市户籍迁移政策人员的情况说明》交现就读小学;如其子女为成都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在4月21日-4月25日进行“回蓉生”信息采集,上传由成华公安分局发放的《符合成都市户籍迁移政策人员的情况说明》。

上述小学毕业生均按购房片区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另,在2025年5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购买成华区新建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其子女在2025年有小一、初一入学需求的,经公安预审具备落户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2025年成都市成华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

2025年成都市武侯区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日程

以上图源:成华教育

温馨提示

今天给大家暂时汇总了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等5+2城区的义务教育细则,后续待其他区域公布细则之后,我们也会一并更新推送给大家,你也可以在后台回复 【幼升小】/【小升初】找到各区的招生细则。

成都义务教育报名入口

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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