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近日
四川省医保局发布了
《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通知》
满足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
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9月1日起实施
具体如下
四川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
图源:四川省医保局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通知
川医保办发〔2025〕19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相关要求,支持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方便参保职工及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现就调整全省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全省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
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二、各地医保部门和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要做好调整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宣传,畅通生育津贴申领查询渠道,为参保职工和参保单位提供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情况查询服务,推动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将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情况反馈至参保单位。
三、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31日
小编温馨提示
成都官方暂未发布相关规定
具体申领方式和发放流程
持续为大家更新中
生育津贴
一直是各位准父母关心的事情
成都目前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申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起来看看!
成都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01
女职工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
顺产98天;
难产113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98天(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5天);
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42天;
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15天。
02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分别按照“两类人员”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
顺产98天;
难产113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98天(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5天);
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42天;
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15天。
公式如下:
(本地宝自制)
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