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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原标题:2025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有删减)
综述
2025年以来,面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加紧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我国经济展现强大活力和韧性,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接续发力,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加强与其他政策协同,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一是支持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更加注重提振消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并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上半年以旧换新相关品类合计带动销售额1.6万亿元;注重惠民生与促消费相结合,突出以就业带动增收,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强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是推动国家重大战略稳步实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安排2025年中央本级科技经费支出3981.19亿元、较上年增长10%,进一步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任务聚焦;支持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强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加强产业就业帮扶。切实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对跨区域重大项目支持,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等加快发展。有效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加力推动生态保护和修复,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综合用好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全国最低标准,稳步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调剂,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等。落实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强化基层应急能力,及时核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应急抢险救援及受灾群众救助。
四是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最大力度下沉财力,健全分级保障责任体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地方财政总体运行平稳。落实落细一揽子化债政策,靠前使用化债额度,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加快推进。协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五是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持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税收制度,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改革,积极做好消费税、增值税等立法工作;优化财政体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完善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开展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强化财会监督,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一)财政收入持续恢复,税收收入逐步回升。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6万亿元,同比下降0.3%,降幅比一季度收窄0.8个百分点。
一是税收收入逐步回升。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9.29万亿元,同比下降1.2%。从4月份起,月度税收收入连续3个月同比保持增长,其中,4月份增长1.9%,5月份增长0.6%,6月份增长1%。上半年,主要税种增长平稳,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2.8%、1.7%、8%;出口退税1.2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退1322亿元,有力支持外贸出口。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税收表现良好,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器材等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分别增长32.2%、9.2%、6.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13.8%,文化体育娱乐业税收收入增长8.6%。
二是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增幅回落。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2.27万亿元,同比增长3.7%,增幅比一季度回落5.1个百分点,其中,5月份、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分别下降2.2%、3.7%。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4.8%,主要是地方多渠道盘活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收入增加带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长1%,增幅比一季度回落4.5个百分点;罚没收入下降4.3%,降幅比一季度扩大2.9个百分点。
三是多数地区收入保持增长。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增长1.6%,其中,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收入分别增长1.3%、1.3%、2%、5.7%。31个省份中,27个省份实现增长。
(二)支出强度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得到有效保障。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3万亿元,增长3.4%。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99万亿元,增长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4万亿元,增长2.6%。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9.2%,教育支出增长5.9%,卫生健康支出增长4.3%,科学技术支出增长9.1%,节能环保支出增长5.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5%。
(三)加强预算执行,资金尽早到位、尽早见效。
及时批复下达预算,确保资金尽早到位、发挥效果。3月底前,完成中央部门预算批复。上半年,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9.29万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9.8%,下达进度较上年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
二、促消费和扩投资协同发力,推动国内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从供需两侧协同发力,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内需的主动力和稳定锚作用更好发挥。
(一)多措并举提振消费。
一是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3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规模比2024年翻了一番。在继续支持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四大领域的基础上,新增支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上半年,已累计预拨两批次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620亿元,带动销售额超过1.6万亿元,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高于去年全年1.5个百分点。
二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扩大消费需求。
三是推动释放县域和农村消费潜力。
(二)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带动引导作用。超长期特别国债4月份即启动发行,较2024年提前1个月,上半年已发行5550亿元,完成全年发行任务的42.7%,比去年同期快17.7个百分点。
新增专项债务限额4.4万亿元已于4月全部下达地方,上半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16万亿元,完成全年限额的49.1%,比去年同期快11个百分点。
各地积极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重点用于投资建设、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中央预算内投资上半年下达4601亿元,占全年预算的63%,重点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等领域项目建设。
二是推动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三是支持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
同时,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发行5000亿元特别国债,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注入资本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提升。
(三)全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
一是有效发挥关税调控作用。
二是强化财政资金政策引导和杠杆放大效应。
三是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三、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壮大
坚持把科技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统筹运用各种政策工具,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推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强化科技创新能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迈出稳健步伐。
一是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坚持把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25年中央本级基础研究预算安排较上年增长12.1%。加大对科研院所和科研人才稳定支持力度。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健全多元化投入体系,引导鼓励全社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二是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得到全力保障。
三是推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壮大。
四是引导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地方科技发展。
五是合作创新采购方式有效运用。
(二)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一是加力支持“卡脖子”问题。强化制造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等资金保障,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是有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对新一批1200多家“小巨人”企业给予奖补,带动梯度培育更多创新型企业。择优选取35个城市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
三是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指导产业类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推动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创新发展,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三)实施惠企助企政策,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
四、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福祉持续增进
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养老等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一)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
(二)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
(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精准。
(四)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稳步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促进基金平稳运行。按照全国总体2%的比例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全国最低标准提高20元。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上半年下达补助资金1.1万亿元,支持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持续做强。
二是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优抚对象待遇得到有力保障。
四是基本养老服务取得长效发展。
(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六)加力推进降碳减污扩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
(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支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
五、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着力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实现稳定安全供给。
(二)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四)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
(五)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
六、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有力有效
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完善地方专项债券管理制度,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为经济行稳致远提供有力支撑。
(一)隐性债务置换政策落地见效。
指导督促地方科学分类、精准置换,加强置换债券发行和资金全流程监管,严防政策执行走偏。安排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上半年各地已发行相关置换债券1.8万亿元,完成2025年额度的90%,置换后债务平均利息成本降低2.5个百分点以上。“一石多鸟”效应正在加快显现,既提高了地方债务透明度,有利于加强债务统一管理;又大幅减轻地方还本付息压力,给地方腾出更多资金资源和政策空间,撬动解开地方债链条,促进畅通微观经济循环。同时,加快推动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有效改善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增强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意愿和能力。
(二)专项债券资金监管更加完善。
指导地方不断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持续优化“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的积极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的项目申报审核机制,推动地方实行债券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督,严防挤占、截留和挪用。指导地方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和还本付息资金管理等工作。
(三)新增隐性债务得到有效遏制。
强化预算约束,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持续加强预算管理,督促地方依法合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对未纳入预算安排的政府支出事项和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坚决堵住地方违法违规举债的途径。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建立隐性债务问责闭环管理机制,综合运用审计、审核、核查、检查、调研、督导等方式,完善新增隐性债务发现和线索收集,对新增隐性债务和不实化债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加大问责结果公开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七、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和管理,财政治理效能充分释放
注重加快推进改革和推动财政科学管理有机结合,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开展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加力实施财会监督,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一)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深化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持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财政标准制定和运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项目落地实施。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加快政府债务管理、绩效管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内控管理等功能模块建设。
二是税收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统筹考虑央地收入划分、征管能力等因素,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改革。稳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消费税立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工作,加快制订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制度。
三是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体系,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区间财力更加均衡。落实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地方发展产业、培育财源。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规范省以下财政事权、收入等划分。
(二)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设和财会监督检查,推动构建平稳有序的财经秩序。
一是推进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和有效实施。大力推动新修改会计法宣传贯彻。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建设,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开展出让矿业权会计核算、公共数据资源治理的成本归集和信息披露试点工作,配合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研究制定相关会计核算办法,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着力降低中小保险公司准则实施成本,组织研究分行业核算手册,强化实务指导。推进会计数据标准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开展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发挥会计数据融资增信作用。
二是强化财会监督作用。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治理工作与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行业执业环境。加大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力度,对28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637名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作出行政处罚,通报27起典型案例,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的警示震慑作用。
三是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发现问题纠偏整改操作指南(试行)》,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制度建设。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监控模块和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功能,持续优化预警规则。坚持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督和过程管控,及时纠错纠偏,强化预算执行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基础保障。
(三)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不断提升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开展财政科学管理试点。自2025年起,在12个试点省份组织开展地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和财政管理工作需要,设置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等11项任务,力争用2年时间,在财政管理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上取得新进展新突破。目前,各试点省份均已印发本省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各项工作正稳妥有序推进。
二是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执行中问题并调整纠偏。提升绩效评价质效,构建涵盖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的多层次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评价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三是强化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分析。完善中央与地方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财政运行监测管理体系,动态监测地方财政运行,及时捕捉潜在风险,强化预警提示,推动地方早应对、早处置。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实现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上半年平台汇聚超过20万条资产调剂共享和需求信息,累计完成200余台(套)资产调剂工作,节约预算资金4000多万元。扎实做好预算管理和国有资本管理工作,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发展以及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集中。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项目形成资产管理专项制度。积极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
五是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高质量完成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强化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建立金融企业财务风险监测机制,持续评估分析国有金融资本运行状况。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更好发挥保险资金的市场稳定器作用。完善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全面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评估和转让行为,探索建立产权管理专项评价机制,健全产权交易机构监督管理。压实股权董事履职责任,完善股权董事履职保障。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治化水平,推动《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等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金融企业国资评估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
六是稳步推进政府财务报告工作。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补充完善政府财务报表体系。扎实有序开展2024年度中央和地方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审核工作,着力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八、财政政策展望
2025年既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下一步,财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更高质量谋划实施财政政策,更高效能加强财政宏观调控,更高水平推进财政管理监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压实预算执行责任链条,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资金和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继续实施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对重点领域的个人消费贷款和相关行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激发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潜力。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作用,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配合,将更多公共服务纳入投资支持范围,积极鼓励民间投资发展。
(二)全力支持稳就业稳外贸。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支持做好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稳岗扩岗等工作,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岗位,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保障好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支持企业稳订单、转内销、拓市场、保运营,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用好多双边财经交流合作机制,推动商签更多自贸协定,持续深化国际经贸合作。
(三)加快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强化产业创新科技供给,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持续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完善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加强科技资源统筹配置,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促进更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财政补助、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对待,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一老一小”服务,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好育儿补贴制度。加强重大民生政策跨部门统筹协调,持续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民生领域支持政策,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强化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
(五)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继续实施一揽子化债政策,在稳步推进隐性债务置换的同时,对新增隐性债务行为露头就打、严肃问责。强化财政运行分析研判和动态监测,加强库款调度和应急处置,推动“三保”底线筑牢兜实、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用好相关政策工具,协助做好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工作。
(六)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和水平。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深化落实各项财税改革举措,努力在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零基预算、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消费税改革、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扎实做好审计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督促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预算约束力和财税法规制度执行力。同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确保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