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
组织委员会公告第一号
关于发布《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章程》的公告
11月26日下午,世界华人科幻协会主席团会议召开,本次会议主题为确定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相关重大事项,由协会会长韩松主持。协会主席团成员刘慈欣、董仁威、吴岩、何夕、陈楸帆、江波、程婧波、北星、张之路、吴显奎、甘伟康、董晶、三丰、王侃瑜等出席了会议。主席团秘书长阿贤向会议报告了《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章程(草案)》,与会成员审议了草案并表决通过了《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章程》。世界华人科幻协会会长韩松批准建立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组织委员会。
11月29日上午,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组织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由组织委员会主席何夕主持。主席助理阿贤就《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章程》作相关说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听取了说明,表决通过同意执行《章程》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主席何夕宣布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评奖工作启动,从即日起按照《章程》进行相关程序。
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由组织委员会全面领导评奖颁奖活动,评选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发表出版的华语科幻作品。自12月1日起,个人、相关组织或其书面授权的任何代理方即可向荐选委员会申报2025年度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翻译作品、非虚构作品、评论、新星、星桥等8种单项奖,参评标准详见章程第八条至第十五条。经荐选、初选、复选等多轮机制,决定各大奖项入围者,最终由评审委员会确定金银奖获得者,并于2026年择期举办颁奖盛典。
现将《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章程》正式公布并予以施行。
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组织委员会
2025年11月29日
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章程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奖项
第三章 时间流程
第四章 机构职责
第五章 组织名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华语科幻星云奖由世界华人科幻爱好志愿者于2010年8月8日在中国创立,面向以华语出版的科幻类型作品,包括华语原创作品和外语翻译作品等,是发掘、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华语科幻作品、著作者、翻译者、研究者、评论者、出版者以及艺术者、参与者、从业者等的公益事业奖项。
第二条华语科幻星云奖的任务,是对华语科幻进行年度检阅,激发华语科幻人才创新活力,推动华语科幻文化产业振兴,突显华语科幻文学发展成果,引领华语科幻世纪全面到来。
第三条华语科幻星云奖主体标识由成都时光幻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壹天视界科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为“华语科幻星云”商标。
第四条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由成都时光幻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壹天视界科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第二章奖项
第一节奖项设置
第五条华语科幻星云奖分为作品类、人物或组织类等2类奖项。
作品类奖项评选时间跨度为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容须以华语表达。
人物或组织类奖项评选时间跨度可为数个自然年或特定年。
第六条设置单项奖,评选金奖、银奖,单项不超过1个金奖;若金奖空缺,则为不超过4个银奖。
此外,视情况设置专项奖,以及其他特别奖等,相关评选办法另行公布。
第七条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设8种单项奖:
(一)2025年度长篇小说奖;
(二)2025年度中篇小说奖;
(三)2025年度短篇小说奖;
(四)2025年度翻译作品奖;
(五)2025年度非虚构作品奖;
(六)2025年度评论奖;
(七)2023-2025年度新星奖;
(八)2025年度星桥奖。
第二节奖项参评标准
第八条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2025年度长篇小说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或出版的华语科幻原创作品;
(二)字数在80千字以上;
(三)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作品;
(四)连载形式作品,其最后一部分须在上述条款(一)项中的规定时间内发表或出版完结;
(五)系列形式作品,其任何一部可单独参评,若以系列整体参评,亦仅视为一部候选作品;
(六)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或期刊)上发表或出版。
颁发对象为个人。
第九条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2025年度中篇小说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或出版的华语科幻原创作品;
(二)字数在25千字至80千字(不含)以内;
(三)连载形式作品,其最后一部分须在上述条款(一)项中的规定时间内发表或出版完结;
(四)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或期刊)或经组织委员会认定具有专业资质的非纸质平台上发表或出版,非纸质平台专业资质认定的标准和流程另行规定。
颁发对象为个人。
第十条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2025年度短篇小说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或出版的华语科幻原创作品;
(二)字数在25千字(不含)以内;
(三)连载形式作品,其最后一部分须在上述条款(一)项中的规定时间内发表或出版完结;
(四)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或期刊)或经组织委员会认定具有专业资质的非纸质平台上发表或出版,非纸质平台专业资质认定的标准和流程另行公布。
颁发对象为个人。
第十一条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2025年度翻译作品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引进或出版的小说类、非小说类等外语科幻翻译作品;
(二)字数不限;
(三)系列形式作品,须以系列整体参评,亦仅视为一部候选作品;
(四)合集形式作品、多人(不超过三人)合译形式作品,其中单部作品(而非整部作品)可参评,且其辑入必须是第一次发表;
(五)重新翻译作品,且翻译者变更的,视作符合上述条款(一)项中的规定;
(六)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或期刊)或经组织委员会认定具有专业资质的非纸质平台上发表或出版,非纸质平台专业资质认定的标准和流程另行规定。
颁发对象为个人。
第十二条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2025年度非虚构作品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或出版的科幻史、科幻教材、科幻作家传记、科幻文化传播报道和与科幻有关的前沿科学介绍等非虚构类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的研究论著;
(二)在学术期刊发表的科幻研究论文除外;
(三)多人(不超过三人)合著形式作品,其中单部作品(而非整部作品集)可参评;
(四)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或报刊)或经组织委员会认定具有专业资质的非纸质平台上发表或出版。
颁发对象为个人。
第十三条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2025年度评论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或出版的对科幻小说及科幻影视评论作品;
(二)在学术期刊发表的科幻研究论文、对科幻非虚构著作的评论作品除外;
(三)多人(不超过三人)合著形式作品,其中单部作品(而非整部作品集)可参评;
(四)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或报刊)或经组织委员会认定具有专业资质的非纸质平台上发表或出版。
颁发对象为个人。
第十四条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2023-2025年度新星奖,参评对象为: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第一篇科幻小说,依据第八条至第十条所述条款确定是否为正式发表;
(二)在此期间有代表作品且科幻创作表现突出;
(三)未获得过该单项奖金奖。
颁发对象为个人。
第十五条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2025年度星桥奖,参评对象为:
(一)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非华语地区输出华语科幻作品;
(二)在此期间提升华语科幻国际传播效能,在世界科幻文化交流中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颁发对象为个人或组织。
第十六条参评对象为作品的,其相应署名作者必须保证为该作品的第一创作人,若涉嫌抄袭等侵权行为,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
参评对象为人物或组织的,其参评资格应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时间流程
第一节候选
第十七条自章程公布之日起,凡符合第二章所述标准的参评对象,均可由个人、相关组织或其书面授权的任何代理方向荐选委员会申报。具体方式见《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荐选办法》,另行公布。
已申报过第七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的作品,不应同时申报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
第十八条申报候选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第十九条2025年12月15日和2026年1月5日,荐选委员会阶段性整理《荐选参考名单》,并适时公布。
第二十条2026年1月19日,荐选委员会将确定有参评资格的全部候选作品、人物或组织的《荐选参考名单》公布于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号“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
第二十一条《荐选参考名单》中的候选作品、人物或组织有权在初选开始前弃评。未告知弃评的,则视为自愿参评。
第二节初选
第二十二条2026年1月26日至3月8日,进行第一轮初选投票。
荐选委员会委员通过指定渠道实名认证后,进行不记名投票,每位委员只能行使1次投票权,每种单项最多投10票,其中每个作品、人物或组织选项限投1票,须按照四项基本原则进行利益回避。
第二十三条3月9日至12日,根据荐选委员会第一轮初选投票结果,按每种单项票数依次排序的前10名列入复选名单,若第10名出现并列,则取所有并列。
一名作者可有不超过二部作品进入复选名单中的每种单项。
第二十四条3月13日至16日,荐选委员会将视情况,向进入复选名单的作品、人物或组织发出《复选询证函》。
参评对象在接到《复选询证函》后,如决定退选,须在复选开始前告知荐选委员会,否则将被限制二年内不得再参评。
第二十五条接到《复选询证函》的作品、人物或组织应在3月21日前,向荐选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电子文档1份,格式为pdf/word;其中长篇小说应为全文30%以上样章,其余类应为全文或完整篇幅;
(二)纸质出版物1本/套,只有电子文档的本款不适用。
若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条款(一)(二)项中的材料,则视作自动退选,不再列入复选名单进行复选。
第二十六条复选名单若因退选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补录。
第三节复选
第二十七条2026年3月21日至28日,进行第二轮复选投票。荐选委员会委员通过指定渠道实名认证后,进行不记名投票,每位委员只能行使1次投票权,每种单项最多投4票,其中每个作品、人物或组织选项限投1票,须按照四项基本原则进行利益回避。
第二十八条复选时的作品、人物或组织选项将按适当可选的排序方式及关键字搜索以供浏览和投票。
第二十九条监事委员会在此期间设立监督举报邮箱:nebulasf@csfa2010.com。
若接到相关举报,监事委员会主席可对后台数据进行查验,并出具相关调查报送组织委员会。
第四节入围
第三十条2026年3月29日,根据荐选委员会第二轮复选投票结果,按每种单项票数依次排序的前4名选取入围。
若有单项第4名出现并列,则荐选委员会对该单项并列进行重新投票,该投票不限定次数,直至确定不含并列的第4名为止。
一名作者限有一部作品进入入围名单的每种单项。
第三十一条3月31日,荐选委员会交由组织委员会审定后的入围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号“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上正式公布。
组织委员会将向入围的作品和作者发出《入围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入围的作品及作者应在4月10日前,向组织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电子文档1份,格式为pdf/word,须为全文;
(二)若已提供上述条款(一)项中的材料,则只需再提供纸质出版物1本/套,只有电子文档的本款不适用;
(三)若无法提供上述条款(一)项中的材料,则另需提供纸质出版物7本/套。
若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条款中的材料,则视作退选,不再列入入围名单进行评审,并按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入围名单若因退选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补录。
第三十四条组织委员会享有在相关文宣中提及并展示入围的作品和作者,以及结集出版在评审后获奖的作品等权利。
第五节评审
第三十五条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评审阶段。
第三十六条评审委员会须在规定时间内,充分阅读讨论,并从入围名单中,通过投票决出各个奖项金奖,其他则为银奖。如有票数并列情况,由评审委员会主席最终裁定。
第三十七条评审委员会须将获奖名单,包括对金奖投票票数及颁奖词等秘密封存,以完成评审程序。
第三十八条在颁奖盛典之前,评审过程及最终结果须对包括组织委员会在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保密。
第六节颁奖
第三十九条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颁奖盛典将于2026年择期在中国举行。
在颁奖盛典上现场开封公布获奖名单与评审委员会对金奖投票票数及颁奖词,并颁发金银奖。
与颁奖盛典同时同地举行2026华语科幻星云论坛、星云红毯礼及大合影等年会系列活动。
第四章机构职责
第一节组织委员会
第四十条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邀请华语科幻界重要人士共同组成,具有代表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设主席一名,名誉主席若干名,副主席若干名。
设主席办公室,主席助理一名。
设主席团,委员若干名。主席团会议负责组织委员会重大决策。
设秘书处。
组织委员会可简称为组委会。
第四十一条组织委员会是主办单位组建的评奖颁奖管理机构。除此之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此为名所宣称的任何机构,均未获授权。
第四十二条组织委员会主席全面领导华语科幻星云奖评奖颁奖活动,负责召开全体会议、批准章程执行、审查入围名单、组织评奖颁奖活动、设立临时或专门委员会等。
主席助理协助主席召集主席团会议,统筹安排并指导、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十三条组织委员会主席办公室代行秘书处职能主持日常事务,由主席助理代行秘书长工作,负责通知全体会议、审查荐选名单、召集评奖颁奖活动、管理临时或专门委员会等。
第四十四条组织委员会制定章程各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拥有对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节荐选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设立荐选委员会,对组织委员会负责。由华语科幻界相关代表人士组成,包括科幻作者、科幻研究者、科幻评论者、科幻活动者、科幻爱好者、科幻从业者等,委员人数应在50位以上。委员名单在入围确定等当届全部荐选工作结束后公布。
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设专业界别组召集人若干,负责对应的推荐和甄选。
荐选委员会可简称为选委会。
第四十六条荐选委员会主席领导荐选工作,对组织委员会主席团负责。
主席连任不得超过五次。
荐选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不得兼任评审委员会主席、委员。
第四十七条荐选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应保证荐选工作延续不断,总揽年度华语科幻作品发现和整理职责。
第四十八条荐选委员会下设的专业界别组,应分类集中组织并推荐年度优秀科幻作品参评。
第四十九条荐选委员会负责通过第一轮初选、第二轮复选的双重荐选机制,从荐选参考名单中以实名认证与不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步产生入围名单。
第五十条初选和复选时的后台数据保密,不予公布;但是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在此限。
第五十一条荐选委员会委员须遵守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一)实行利益回避制度,不记名投票时不得为本人作品投票;
(二)不得为任何人的任何作品私下拉票、换票、贿票;
(三)不得因任何人的拉票、换票、贿票要求而为任何作品投票;
(四)在阅读作品的前提下为该作品投票。
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详见《第十七届华语科幻星云奖荐选委员会委员行为准则》,另行公布。
第三节评审委员会
第五十二条设立评审委员会,对组织委员会负责。在组织委员会确定所有奖项的入围名单之后,评审委员会正式启动工作。
设主席一名,委员六名。
评审委员会可简称为评委会。
第五十三条评审委员会主席领导评审工作,对组织委员会主席团负责。
主席每年轮换,不得连任,且在过去十年中担任不得超过三次。
第五十四条评审委员会委员由主席从专家库名单中邀请相关专家六位,与主席共七位组成评审委员会。
专家库名单根据入围名单进行利益回避,每年调整,不予公布。
第五十五条为保持评审委员会工作的延续性,其委员可有最多不超过二名连任一次,且在过去十年中担任不得超过三次。
委员身份在当届颁奖盛典上公布。
第五十六条评审委员会委员个人及其创作作品(不包括主编及集体创作的作品)不得参评,但可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豁免。
第五十七条评审委员会委员须承诺,在充分阅读讨论的基础上,对所有奖项做出公平、公正地判断。
若入围作品、人物或组织因故出现严重问题,且事实明显或理由充分的,委员有权进行拒评。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予补录。
第五十八条为确保评奖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评审委员会的工作独立进行。
评审委员会委员必须承诺,严格遵循评审守正规则、利益回避原则以及相关保密协议。
第五十九条评审委员会保有一项特别提名权,可增加且仅限增加一个名额进入入围名单的某种单项,并按第六条执行。
动用该权利,须评审委员会主席提议,并获所有委员全票通过,再向组织委员会提交动议;经组织委员会主席召开全体会议,并获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投票通过,该权利生效。
该权利当届限用一次。
第四节监事委员会
第六十条设立监事委员会,对组织委员会负责。监事委员会对评奖颁奖活动全程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设主席一名。
监事委员会可简称为监委会。
第六十一条监事委员会主席负责向组织委员会、荐选委员会、宣传委员会等提出建议,对相关行为及时督促,并予以纠正和改进,以便维护相关合法权益,保障评奖颁奖活动高质量发展。
第五节 宣传委员会
第六十二条设立宣传委员会,对组织委员会负责。宣传委员会对评奖颁奖活动全程进行宣传推广。
设主席一名。
宣传委员会可简称宣委会。
第六十三条宣传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荐选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评审委员会主席、委员。
第五章组织名单
第六十四条第十七届组织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何夕;
名誉主席:刘慈欣、吴岩、王晋康、韩松、陈楸帆;
副主席:甘伟康、江波、程婧波、董晶、三丰;
主席助理:阿贤;
主席团委员(27人):阿缺、阿贤、宝树、北星、陈楸帆、程婧波、董晶、董仁威、甘伟康、顾适、韩松、何夕、江波、李广益、梁清散、刘慈欣、马传思、三丰、石以、王晋康、王侃瑜、吴显奎、吴岩、严锋、尹超、张冉、昼温(以拼音排序);
委员(103人):阿缺、阿贤、安迪斯晨风、宝树、北星、陈楸帆、晨飒、程婧波、董晶、董仁威、段子期、付昌义、傅胜、甘伟康、高坤、顾备、顾适、顾奕、韩冰、韩松、何夕、胡绍晏、胡哲、灰狐、姬少亭、江波、姜振宇、金霖辉、靓灵、菊储、康春华、李不撑、李广益、李雷、梁清散、林天强、林永民、凌晨、刘慈欣、刘瀚诚、刘健、刘明亮、刘洋、鲁般、路航、罗狄、罗琳、马传思、马国宾、墨熊、慕明、潘海天、齐倩颖、齐然、任冬梅、三丰、石黑曜、石以、双翅目、水弓、说书人、宋传珠、苏莞雯、苏学军、孙悦、索何夫、谈雀、碳基处理器、天瑞说符、万象峰年、王岑岑、王晋康、王侃瑜、王诺诺、王维良、王卫英、翁雨桥、吴楚、吴霜、吴显奎、吴岩、萧星寒、肖汉、谢云宁、严锋、杨波、杨枫、杨平、杨晚晴、杨信伟、吟光、尹超、尹传红、游者、郁旭映、张海龙、张冉、张锐、张译文、张翼、赵恩哲、赵晓旭、昼温(以拼音排序)。
第六十五条第十七届荐选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阿贤;
副主席:李广益、姜振宇、肖汉;
委员:略(荐选结束后公布)。
第六十六条第十七届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三丰;
委员:略(颁奖结束后公布)。
第六十七条第十七届监事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董仁威。
第六十八条第十七届宣传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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